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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轮功”练习者自述:一生中难以忘却的教训



  中新社沈阳十二月二十三日电 题:一生中难以忘却的教训

  作者 陈彦

  我叫陈彦,女,三十九岁,大学文化,是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司法局干部。一九九二年我因病做了一次大手术,经历 了难以想象的身体上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折磨。为使自己能尽快恢复健康,一九九四年我开始接触“法轮功”。

  李洪志在书中说,真正的练功人是没有病的。练功人要重德,要与人为善,要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加 上辅助手段练功,就可以使人达到无病状态等等。我相信了李洪志的歪理邪说,误以为这样练功不但能无病,而且还能提高层 次,确实不错。于是,九六年十二月份,我开始到点上参加集体练功,并担任练功点的辅导员。渐渐地,我对法轮大法的印象 越来越深,认为法轮大法是高于一切的,因此于今年四月下旬到北京参加所谓“护法”活动。事后,单位领导多次找我谈话, 做我的思想工作,指出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规劝我不要再习练“法轮功”。多次苦口婆心的谈话后,我虽然认识到去北京“ 护法”是错误的,其行为不仅影响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但在内心里仍然认为练功可以祛病健身,执意要坚 持练下去。直到七月二十二日,中央决定依法取缔非法组织“法轮功”时,我才如梦方醒。

  由于自己陷得太深,思想上一时转不过弯来。单位领导和家人仍然不厌其烦地耐心帮助、教育和启发我。我反复地收 看了电视新闻,“李洪志其人其事”等大量铁的事实使我痛切感到,自己确实被愚弄了,被欺骗了。我主动找到单位领导,明 确表示不再修炼“法轮功”,并与之彻底决裂。同时,将有关“法轮功”的书籍和录音带全部上交。在随后揭批“法轮功”的 斗争中,我结合自己的思想转变过程,写出多篇揭露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歪理邪说的文章,痛斥李洪志及“法轮功”反社会、 反科学、反政府、反人类的本质,并用现身说法劝说其他习练者停止修炼,与李洪志及“法轮功”划清界限,彻底决裂。

  回想自己在人生道路上所走的这段弯路,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也是令我终生不能忘记并要引以为戒的。(完)

  

相关专题:揭批邪教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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