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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练“法轮功”致瘫者状告李洪志



  中新社长春八月一日电(郑旭荣) 今天上午,“法轮功”的受害者、长春市民贺云天告李洪志的一纸诉状,由他的 妻子田凤兰女士代其递到了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要求索赔金额二十万元。

  贺云天是一位退休的高级工程师,由于有颈椎增生病,于一九九四年八月五日开始练“法轮功”,不治疗、不吃 药。今年一月他病情恶化,瘫痪在床,大小便失禁,经医院手术后,现在柱拐可以走路,但生活仍不能自理。

  贺云天在诉状中称:由于不吃药、不治病导致最终瘫痪在床,后经医院抢救,手术后才挽救了生命。他从根本上 认清了“法轮功”的欺骗性,他和家属身心备受摧残,要求李洪志付给经济、精神赔偿总计二十万元。

  据统计,近两年,在李洪志的家乡吉林省共发生五十九起练习“法轮功”造成人身伤亡事件。其中有六人因练功 走火入魔自杀身亡,有二十三名练功者因有病不医而死亡,有十二人因练习“法轮功”有病不治导致病情恶化。此外,还有八 人过分迷信“法轮功”导致精神失常。

  据悉,“法轮功”的又一受害者、长春市民郭淑芩因练功导致经常性头晕、恶心、呕吐,如今已是疾病缠身,郭 淑苓想与其它受害者联手寻求法律援助。日前,她已委托别人撰写诉状,准备起诉李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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