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chinanews.com.cn 北京时间:1999年12月04日 星期六 
中国新闻社

 
 



新闻大观>>新闻报道

宗教界人士驳“法轮功”:金鲁贤:邪教性质的非法组织必须取缔



  中新社北京八月三日电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天主教爱国会、教务委员会名誉主席,天主教上海教区主教金鲁贤指出 ,“法轮大法”是邪教,是非法组织,完全不是正常的宗教。李洪志的“法轮大法”是剽窃了各种宗教的名词术语和一些气功 功法,并加了许多迷信狂言拼凑而成的歪理邪说,不仅是反科学、反文明、反政府的,也是反宗教的。

  金鲁贤说,正常的宗教与邪教的区别在于,宗教是要信徒爱人如己,劝人为善,拥护政府,遵纪守法,在追求来 世的同时强调现世和入世,在现实社会中发挥光和盐的作用,为国家建设和社会进步贡献聪明才智。而邪教的本质是欺骗人, 迷惑人,骗取钱财,并带有政治野心,为达到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不择手段,也会利用宗教,往往表面上带有某些宗教色彩。 “法轮大法”的迷惑性、欺骗性、危害性是非常严重的,已经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危害。

  金鲁贤指出,邪教性质的非法组织必须取缔。“法轮大法”及其“法轮功”组织,组织系统严密,但不向政府部 门登记,实质是不敢登记。对非法组织理应依法予以取缔。它的存在已经危害社会稳定,危害人民,尤其是受蒙骗的“法轮功 ”修练群众。李洪志要修练者有病不医,不吃药打针,打着练功强身治病的幌子来骗人,害人。据有关统计,全国各地因练“ 法轮功”而致死的有七百四十三人,还有许多人因练“法轮功”而精神分裂,这是多么触目惊心,惨无人道,这是对最宝贵的 人的生命权的侵犯,是对法律的亵读,对文明的亵读,也是对宗教的亵读。

  金鲁贤认为,取缔“法轮大法”,是对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的有力保护。取缔“法轮大法”不 仅不会影响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而且党和政府一如既往坚决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全国五大宗教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一定能够健康发展。

  

新闻大观>>新闻报道

 
Back to Top | 新闻大观 | 中新专稿 | 中新图片 | 中新影视 | 中新出版品 | 中新论坛 |
政治透析 | 经济观察 | 科教文苑 | 社会时尚 | 体育博览 | 娱乐放送 |
军事天地
| 两岸三地 | 神州掠影 | 华人世界 | 国际了望
中新社专稿选介 | 中新社图文专稿 | 中新社新闻图片 | 中新社影视产品 | 中新社经济信息

中国新闻社版权所有,所刊稿件务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