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chinanews.com.cn 北京时间:1999年12月05日 星期日 
中国新闻社

 
 



新闻大观>>新闻报道

于树宁指出,法轮功具备一般邪教组织的六个共性



  中新社华盛顿十一月二日电 中国驻美使馆新闻发言人于树宁今天在记者会中指出,法轮功不是一般的非法组织 ,而是邪教,它具备一般邪教组织的六个共性:

  一、 推行教主崇拜,号召教徒服从教主,必要时奉献生命;二、 三、 推行系统化的思想控制,为教徒洗脑 ,让教徒丧失是非观念,对教主盲从;四、 三、散布“地球爆炸”和“世界末日”等异端邪说,恫赫教徒;

  四、非法聚集财富。李洪志等人通过非法出版和销售法轮功材料和逃税,一共聚集了五百万美元;

  五、秘密组织。李洪志在中国一共设有三十九个地区总站,一千九百个辅导站,二万八千二百六十三个练功点, 共有信徒二百一十万人。

  六、危害社会。逐渐让信徒脱离社会,再教唆信徒们反对社会。

  于树宁说,为了保护公民的人权,维护社会治安,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组织。但政府对法轮功教主及同谋, 以及一般信徒严格区分对待。前者要绳之以法,后者只要脱离法轮功,就不再追究。于树宁说,邪教组织在世界各地都存在, 在美国有韦科大卫邪教,在日本有麻原彰晃恐怖教派,在欧洲有太阳圣殿教。各国政府都采取有利措施,确保公众利益不受这 些组织的侵害。他强调取缔邪教,是政府的责任,与公民的信教自由没有关系。而取缔邪教本身,正是为了保护普通公生存权 益,维护社会治安。他说这是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都会做的事。(完)

  

  

新闻大观>>新闻报道

 
Back to Top | 新闻大观 | 中新专稿 | 中新图片 | 中新影视 | 中新出版品 | 中新论坛 |
政治透析 | 经济观察 | 科教文苑 | 社会时尚 | 体育博览 | 娱乐放送 |
军事天地
| 两岸三地 | 神州掠影 | 华人世界 | 国际了望
中新社专稿选介 | 中新社图文专稿 | 中新社新闻图片 | 中新社影视产品 | 中新社经济信息

中国新闻社版权所有,所刊稿件务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