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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大爆炸有关责任人被拘 2000年7月3日 15:19 中新网广州7月3日消息:广东省江门市有关部门已将对“6·30”爆炸事故负有责任的梁清鸿(市土出公司总经理,烟花厂法人代表)、张汉强(土出副总经理)、简友梅(女,烟花厂长)、黄伟坚、梁盛源、丁克胜(均为副厂长)实行刑事拘留,对王炳流(土出公司高级烟花部经理)、张松辉(工厂财务)取保候审。 据南方日报报道,江门土出高级烟花厂1992年由江门市土产品进出口公司出资兴建厂房,法人代表罗宗祥。1996年梁清鸿继任法人代表。1993年12月租给香港海外东方烟花公司经营。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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