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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桑土美说,藏族语言文字在西藏受到充分重视 2000年7月20日 07:01 中新社拉萨七月十九日电(记者戴亚平)西藏自治区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洛桑土美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藏语文的使用、推广和保护在当地受到充分重视,不仅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保障了各民族使用自己语言、文字的权利,而且自治区专门制订了法律、法规,将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他认为,藏语文今日在西藏空前地繁荣。 洛桑土美介绍说,首先从官方来看,西藏自治区政府下发的各种法律、文件、材料、通知都印刷成藏文并与汉文同时送达各级机构。在西藏自治区成立之日起,自治区的人大代表会议、政协会议及各种大型会议都同时使用藏汉两种语言,并配以藏汉两种文字的文件。仅此还不够,自治区还将中央下发的各种文件译成藏文。自治区为此专门设立了编译局,负责给各级政府机构翻译文件,这一专门机构是内地许多省份所没有的。洛桑土美本人就兼任西藏自治区编译局副局长。 西藏最大的一份报纸——《西藏日报》目前就出版藏汉两种版本,西藏电台和西藏电视台分别开办藏语台,藏语电视还于去年开辟卫星频道,成为全球最具实力、覆盖地域最为广阔的藏语电视频道。中国全部藏语地区和亚洲广大地区都能收看到西藏的藏语电视节目。 不仅如此,西藏司法机构在审理案件时均根据被审理人的语言能力选择使用藏语或汉语审判,在两种语言受众同堂共审时,现场将有翻译将藏汉文互译。判决书也用两种文字下达。 此外,西藏的邮电、传呼等行业也同时使用两种语言,专门设有藏文电报和藏语寻呼台服务项目。在拉萨的街面上,政府机构、商业机构的铭牌和招牌必须使用藏汉两种文字,在横排书写时藏文在上,汉文在下。曾经有内地来藏经商客商不懂规矩,在招牌上未书写藏文,均被限期予以改正。 洛桑土美先生说,海外有人士对西藏藏语文的实际状况作出的评价显然与事实不符。洛桑说,仅上述事实就表明,藏语文不仅没有在西藏受到歧视,而且在现代电子领域,包括电脑及网络技术方面藏语文的使用都同中国各地区同步,与世界同步。(完)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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