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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头11个月两岸贸易总额同比增长三成二 2000年12月30日 09:00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九日电外经贸部部长助理安民透露,今年一至十一月,两岸贸易总额为二百七十八点二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百分之三十二点一。 安民今天就颁布《对台湾地区贸易管理办法》发表谈话时引述了上述数字。他在谈话中回顾了祖国大陆为了发展与台湾地区的经贸关系所做出的不懈努力。 安民说,一九七九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了《告台胞同胞书》,明确指出:“台湾和祖国大陆在经济上本来是一个整体”,“我们相互之间完全应当发展贸易,互通有无,进行交流。这是相互的需要,对任何一方都有利而无害。”一九九五年一月三十日,江泽民主席在《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讲话中提出,“面向二十一世纪世界经济的发展,要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以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造福整个中华民族”。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祖国大陆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两岸贸易的发展:大陆首先单方面开放市场;一九七九年开始主动邀请台商参加广交会,并于一九八0年主动派出大型采购团赴港采购台湾产品,仅第一批合同金额即达八千万美元;大陆曾对进口台湾产品给予关税上的优惠,在煤炭、棉花等大宗商品出口上优先给台商安排货源;从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起,对原产地为台湾的进口产品,按《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的优惠税率计征进口关税。 安民还列举了祖国大陆加速实现两岸直接“三通”的其他重要举措:一九九一年外经贸部提出了促进两岸经贸交流的五项原则,即直接双向、互惠互利、形式多样、重义守约、长期稳定。一九九四年国务院确定了“积极主动、发挥优势、互补互利、共同发展”的两岸经济关系发展的总方针。一九九六年八月交通部和外经贸部先后发布了《台湾海峡两岸间航运管理办法》和《关于台湾海峡两岸间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办法》。 他表示,二十年来,在这些具体措施的推动下,经过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两岸贸易额已从一九七八年的零点四六亿美元发展到一九九九年的二百三十四点七九亿美元。截至一九九九年底,两岸贸易总额累计已达到一千六百零四亿美元,其中,大陆对台出口二百六十亿美元,自台进口一千三百四十四亿美元。台湾是大陆第五大贸易伙伴,第二大进口市场;大陆(包括香港)是台湾第二大出口市场和最大贸易顺差来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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