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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备忘录:宋七力诈骗犯罪与台湾 当局的“宗教扫黑”

2001年3月2日 11:34

  董霄汉

  装神弄鬼的诈骗团伙

  现年51岁的宋七力曾因违反票据法判刑,1987年出狱后,开始与人组成团伙,装神弄鬼骗人钱财。这个团伙大造有关宋的神话,称其为“本尊”、“宇宙光明体”。他自称能发功,并利用摄影技术制作了一些“分身”、“发光”的照片高价出售,称买照片的人可“立地成佛”。其故作神秘,行踪不定,过着奢靡的生活。见其一面需付1000万元台币“供养费”,买一本“宇宙光明体”书2万元,一盘录像带2000元。宋1990年创设“中国天人合一境界学术研究协会”,1991年向“内政部”申请更名为“中国宋七力显相协会”。在台北市还建起“宋七力显相纪念馆”。就是这样一诈骗团伙,居然蒙骗台湾约一万名“信徒”,其中不乏高级知识分子、政界、商界人士。向他和“纪念馆”赠房、赠车,奉献“供养费”。短短几年,宋等诈骗的钱物累计合新台币30亿元。据称在大陆还有两万“信众”,在北京、哈尔滨设有机构。另外,宋还与高层有牵连,曾提供“政治献金”。

  台湾当局开展“宗教扫黑”、加强行政监管

  1996年新闻媒体对宋七力、妙天禅师等一系列涉及宗教性社会团体的违法活动进行了揭露。台湾当局采取了“宗教扫黑”行动。并试图出台一些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的措施,开始研究宗教立法问题。

  警方拘捕了宋七力及其团伙,在拘捕宋时,宋曾“发功”,但也未现“神力”,最终承认全都是骗人的。台北市“建管处”拆除了“宋七力显相纪念馆”的违建部分,“内政部”撤销了“宋七力显相协会”的登记许可证。各地都揭发出一些寺庙、神坛非法敛财、违章建设、偷漏税、伪造文书、侵占寺拆产、黑道介入等违法事实,一部分涉嫌犯罪的神棍和教职人员受到了查处。   

  宋七力等一系列案件的产生,暴露了台湾有关当局管理工作上的漏洞和失误。宋七力显相协会还曾被“内政部”评为“优良社团”。有人指责“内政部”对社会上的社团都不了解,“内政部”则感到无奈,认为“社会司无法可管,而如涉及违法,则须在有人检举后,由司法机关侦办,政府无事先防范的措施”,有些寺庙后台硬,一般动不了它们。当局对宗教性团体财务状况的了解和管理存在严重不足,免税标准已不能适应宗教团体多元化经营的发展。

  借着“宗教扫黑”的气候,台湾有关当局试图加强对全社会宗教事务的行政监管力度,力图改变管理宗教性团体和抑制社会弊端的不力形象。“行政院长”连战就此做出“六点指示”:加强对宗教团体的辅导,鼓励从事社会公益与慈善工作,以回馈社会;邀请相关宗教领袖、团体负责人或代表座谈;继续宗教扫黑;加强社会教育,提高人民精神生活品质,教导理性辨识宗教与迷信;相关立法工作,应以获得各宗教共识与维护信仰自由为前提,审慎研究;倡导合宜婚丧礼仪,促进礼俗现代化,推行婚丧喜庆、祭典节约,改善社会风气。一些行政措施纷纷出台或提上议事日程。“内政部”要求下属机构通力合作,各县市成立“督导自理神坛专案会报”,还拟成立评鉴小组,对各宗教团体活动及教义进行了解和评鉴,另还成立“人民团体申请设立审查小组”;各地警察局成立专门单位,“全面清查取缔怪力乱神的宗教团体”;“内政部”、“财政部”对宗教团体财务情况展开调查,如查获与创立目的不符合的营利行为,将加以课税;“财政部”计划修改免税标准,要求年收入一亿元以上的宗教团体必须交税;新闻局对电视等媒体过多炒作怪力乱神的灵异节目加强检查监督。

  推动宗教立法

  “宋七力案件”曝光后,从佛教界到普通百姓,从“台湾省”到“内政部”,要求宗教立法的呼声日益高涨。台湾一直实施的宗教法规是1929年南京政府颁布的《监督寺庙条例》,该条例只对佛道教有约束力。七八十年代,为遏制台湾基督教长老会的政治活动,当局在1983年拿出《宗教保护法》草案。但遭到民间的强烈反对,未能通过。后因一贯道寻求合法化的呼声日高,佛道教要求立法保障既得利益,基督教长老会又联合民进党坚决反对受宗教法规制约,使得当局苦于无法只顾及佛道教利益而罔顾其他,立法停滞不前。1988年委托中山大学拿出《宗教法人法》草案,政教双方均不满意。宋案出现后,“内政部”邀请各宗教领袖座谈,多数认为有必要立法管理宗教性质的团体,但对立“宗教团体法”还是“宗教法人法”意见不一。佛道教意在维护正统地位,抑止非正统势力和新兴宗教的冲击,国际交往多的基督教、天主教则坚决反对立法管理宗教事务。学术界基于“信仰自由”和“各教平等”的原则,则基本上始终不同意立法管理宗教事务。鉴于此种情况,当局称是否立法无预设立场,但仍希望社会共识统一到立法上来,将继续以凝聚社会共识为努力目标。

  研究深层次的解决办法

  宋七力案件等社会丑闻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孤立的,暴露了台湾社会的严重病态。台当局也意识到,光靠“扫黑”、“立法”等只能治标,不能治本。继连战提出“加强社会教育,提高人民精神生活品质”后,李登辉提出“心灵改革”的口号。“内政部”拟定了“敦风励俗祥和社会行动纲领”,国民党文化工作会也宣布正式启动“全面社会改造运动”,“再展社会清新形象”。作为对社会上尤其是学术界认为“要真正解决宗教问题,根本作法是加强教育”的回应,“教育部”提出一套“认识宗教”的具体方案,帮助青少年和社会大众“建立正确的宗教观”,鼓励大学开设宗教与人生观方面的选修课。但是,台湾社会怪力乱神猖獗,宗教界人士及神棍竞相敛财,政府对社会福利失控,社会资源过度集中于靠神佛吃饭、无益于资源再生产的人手中并形成新的贵族阶级,黑道白道大举渗透宗教。这些措施的施行,很难改变这些社会弊端。特别是由于台湾当局将宗教势力作为稳定统治基础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较大地触动宗教势力会影响当局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安定,因此,“心灵改革”也无法彻底解决台湾的种种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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