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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民获准可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2001年3月23日 07:55

  中新社厦门三月二十二日电(记者杨伏山)从本月二十九日起,厦门市人大常委会设立的公民旁听制度将使该市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成为可能。这一新举措在福建省尚属首创。

  来自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消息说,该市人大常委会为进一步拓宽民主渠道,密切与群众的联系,接受群众监督,特推出公民旁听制度这一新举措。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持有本市居民身份证或厦门市经济特区暂住证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者,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以报名申请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于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前七天发布有关会议议题公告,有意前往旁听的公民必须在会议召开前五天提出报名和申请,人大常委会于会前两天通知相关公民旁听会议。

  本月二十九日,该市人大常委会将举行实施公民旁听制度以来第一次常委会会议。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日通过此间媒体公布了是次会议的主要议题和接受公民申请旁听的咨询电话,市民对此反应热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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