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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报》:朗讯“泄密”案是李文和案的翻版

2001年06月23日 08:27

  中新社纽约六月二十一日电美国《侨报》今天发表述评说:亚裔“百人会”会长邓兆祥最近指出,上月在新泽西州发生的朗讯资讯公司华人员工被控“泄露商业机密”案中,该州的联邦检方居然用煽情文字将它渲染成“泄露国家机密”,形同李文和案的翻版。

  述评说,原告指控林海、徐凯两人涉嫌利用参与“路星”系统的研发工作之便,窃取属于“机密”的该系统原码转移给在中国的一家合资企业大唐公司,“证据”是在他们家中搜出的“路星”系统电路板和在网络产品市场经理家搜出的给林、徐的电子邮件。然而据传媒报导该系统已经不用了,且林、徐将该系统带回家研究是获得公司许可的。果若获准带回家的话,又何来所谓“机密”问题?传媒又报导,在中国的那家合资公司否认拿到“路星”资料。果若如此,此案又跟该公司何关?

  文章强调:最根本的问题是,这是一件朗讯公司自己公司里面如何处理资讯的事,跟“商业机密”的关系很小,更跟“国家机密”没有关系,而且中国的合资公司跟中国政府也扯不上什么关系,怎会搞成“泄露国家机密”问题?

  针对林、徐两人以九十万美元保释金保释在家,居然二十四小时都像严重的假释犯一样要身戴监视器,检察官竟然还要中国政府提供二人和大唐公司的“详细资料”的状况。

  述评责问:美国公司发生的资讯处理问题纠纷案,有多少人需要九十万元保释金?多少人需要身戴监视器?有多少案件需要用联邦法来解决?

  述评认为,朗讯案的确像是李文和案的翻版,也是种族偏见的产品,是法治和人权之耻。对这种怀有种族偏见的行为,联邦司法部应该严肃纠正,不容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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