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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蒙等25位作家领到侵权赔偿款54万元 2001年07月03日 15:02 中新网北京7月3日消息:据人民法院报报道,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吉林摄影出版社被诉侵犯王蒙等25位作家著作权案赔偿款的交付仪式。 从维熙、张抗抗、肖复兴、张承志、邵燕祥、田钟洛等6位作家分别领取了赔偿款人民币26059元,其他作家的代理人同时办理了赔偿款领取手续。 2000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王蒙等29位作家或其继承人诉吉林摄影出版社、北京新华图书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共29案。 2000年8月25日,北京一中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吉林摄影出版社于2000年4月出版了《二十世纪中国著名作家散文经典》系列丛书,丛书包括29位作家各自的单行本散文集。被告吉林摄影出版社出版上述作家的散文集,未经过上述作家或其继承人的许可,也未向他们支付报酬。 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吉林摄影出版社停止发行29位作家的散文集,北京新华图书有限责任公司停止销售29位作家的散文集;吉林摄影出版社在《新闻出版报》上就其侵权行为向29案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吉林摄影出版社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8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 判决书生效后,吉林摄影出版社在《新闻出版报》上刊登了致歉声明,支付了部分赔偿款。 2001年3月,王蒙等25位作家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为540250元。法院立案后,及时向被执行人吉林摄影出版社发出了执行通知。吉林摄影出版社于6月6日前将全部案款及执行费578050元交到法院。(郭京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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