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新闻大观 | 中新图片 | 中新财经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影视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中新英才 | 华人世界 | 台湾频道 | 供稿服务 |
| |
中国法院全面开展注射方法执行死刑工作 2001年09月13日 21:58 中新网北京9月13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在昆明召开全国法院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工作会议,要求全国各地人民法院切实推进注射方法执行死刑工作的开展,把中国的死刑执行工作推向更加文明、科学的新阶段,树立中国法治建设在世界的新形象。 据了解,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是中国法治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的具体体现,是死刑执行制度向文明化、人道化方向发展的重要标志。 中国199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死刑采用枪决、注射等方法。这不但在法律上确定了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合法性地位,而且充分体现了中国死刑执行方法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尊重人权、倡导文明执法的精神。 前一阶段,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开展试行工作的经验表明,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不仅被全国各界所认同,而且国际舆论也给予了积极评价。同时,被处决的罪犯本人及其家属也诚心接受、配合和支持这一方式。 据悉,最高法院要求有条件可以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尽快开展注射方法执行死刑工作。首先在今年底以前,各省会城市人民法院以及一些中心城市要尽快创造条件,开展这项工作,其他人民法院也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开展这项工作。 |
|||
|
|
||||
| 新闻大观| | 中新图片| | 中新财经|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影视|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中新英才| | 华人世界| | 台湾频道| | 供稿服务| | 联系我们 |
| |
|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