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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党政干部为制售假烟者“保驾护航”被判刑

2001年11月13日 09:19

  中新网北京11月13日消息:福建省诏安县官陂镇4名党政干部因收受贿赂,为不法分子制售假烟活动充当“保护伞”,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人民日报报道,1997年9月,诏安县官陂镇张传雄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专门成立了制售假冒香烟组织“互助会”。至1999年春节前,张传雄等人贿赂党政干部19名,贿金总额达54万元。其中官陂镇原镇党委书记张耀平先后6次受贿价值9万余元;原镇长许人藩先后6次受贿6万元;原副镇长陈木养先后5次受贿2.4万元;原镇工商所长张武恩先后6次受贿1.8万元。

  诏安县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于今年8月以受贿罪分别判处张耀平有期徒刑十年、许人藩有期徒刑七年;陈木养、张武恩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互助会”主要成员张传雄等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8日分别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石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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