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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为首钢“护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001年12月06日 06:05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五日电(于晶波王晶)记者今天从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与首钢总公司联合召开的“法制共建研讨会”上获悉,石景山法院通过依法审判,五年来共为首钢挽回经济损失一亿多元人民币,重点打击了外来人员和公司内部人员侵犯首钢财产的犯罪活动。

  据了解,该法院今年共受理涉及首钢及其职工的经济案件一百三十余起,标的额达到上亿元,仅经济审判庭一年来为首钢挽回经济损失二千多万元。

  今年,该法院审理了七件涉及首钢公司人员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案件,并针对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有关管理上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另据了解,该法院还加大对首钢债权的执行力度,近一年来受理了涉及首钢总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执行案件六十余件,标的额一千七百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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