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新闻大观 | 中新财经 | 中新体育 | 中新影视 | 中新图片 | 台湾频道 | 华人世界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供稿服务 |
| |
军报强调依法维护官兵关系 严禁体罚士兵 2002年03月02日 06:33 中新社北京三月一日电 中国《解放军报》今天发表文章,强调要依法规范和维护官兵关系。对于诸如打骂体罚士兵、私拆信件、随意搜查私人物品、扩散士兵个人和家庭隐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处理。 文章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中国军队《内务条令》、《政治工作条例》、《军队基层建设纲要》等文件都对尊干爱兵、密切官兵关系作出了具体规定,都是规范官兵关系的法规依据。干部爱护士兵、士兵尊重干部,既是个“应该做好”的道德问题,也是个“必须遵守”的法纪问题。 现在存在的问题是,一些领导机关不懂得、不习惯依法规范和维护官兵关系。对于诸如打骂体罚士兵、私拆信件、随意搜查私人物品、扩散士兵个人和家庭隐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往往看成一般的方法问题,因其“出发点又是好的”,就一味姑息迁就。 文章认为,对一些严重的官兵关系问题,必须上升到法规的高度去分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严肃性,产生解决问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一些单位在官兵关系上屡屡发生严重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恐怕是一个重要原因。 文章强调处理官兵关系,要发挥法规制度的调节、规范和强制作用。对于打骂体罚战士的问题,必须一件一件查清处理。对有的干部怂恿、默认、指使士官和骨干打骂体罚战士的,既要处理当事人,也要处理有责任的干部,该撤职的撤职,该降级的降级,触犯刑律的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绝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
|||||
|
|
||||||
| 新闻大观| | 中新财经| | 中新体育 | 中新影视| | 中新图片| | 台湾频道| | 华人世界|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供稿服务| | 联系我们 |
| |
|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