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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法院将提供“头罩”供不愿曝光当事人戴用

2002年04月25日 10:04

  中新网香港4月25日消息:台北讯,为保护涉案当事人权益,台湾的“司法院”已要求全台各级法院提供“头罩”给不愿曝光的涉案当事人使用。

  据“中央社”消息,目前这个“头罩”并没有统一的规格,只要能达到保护当事人权益即可,以后如民众于诉讼中有需要,可依开庭通知及身分证明文件,向法院志工服务台、法警室或候审室领取。

  “司法院”表示,媒体在采访司法新闻时,经常在法院内拍摄涉案的当事人,不仅造成涉案当事人困扰,部分不愿曝光的当事人也常以衣物遮掩,影响当事人的隐私。

  “司法院”指出,为保障不愿面貌曝光涉案当事人的隐私,将会提供头罩免费戴用,需要者可凭开庭通知及身分证明文件,向法院志工服务台、法警室或候审室洽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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