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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改为由县统一发放

2002年05月16日 18:25

  中新网北京5月16日消息:今后,中国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不再由乡镇负责发放,而改由县集中管理,统一发放,从而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不再拖欠。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对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各地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上收到县集中管理,由县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项目和标准,统一发放。县级人民政府要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通过银行按时足额直接拨到在银行开设的教职工个人工资帐户。同时,按照教师法的规定,保证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国家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据悉,在此之前,许多地方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一直由乡镇负责发放,由于乡镇财力有限和其它原因,往往拖欠中小学教职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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