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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岚清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三点具体要求

2002年06月25日 19:36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五日电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岚清今天强调,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切实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紧抓好。他并提出三点要求。

  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今天在北京召开,李岚清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他强调,要从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和推进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把政府应当管的事认真管好,坚决摆脱政府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把政府的主要工作精力真正转到加强宏观调控、调查研究、制定市场规则、依法行政和有效的监管工作中来。

  二是要处理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合法原则与合理原则的关系,处理好长远发展与立足现实的关系,把改革的总体要求与阶段性目标结合起来,要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同时注意兼顾部门的特点;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实事求是,从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的实际出发研究行政审批项目的去留。对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的审批项目,处理时要慎之又慎。

  三是要紧紧抓住重点和难点问题。当前改革的着力点是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权力的行使。有关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等事项,必须通过市场来运作。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审批部门和审批人应负的责任。不仅要追究批而不管出现问题的责任,也要追究虽没有进行审批但疏于管理而出现问题的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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