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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黑老大”被公诉 开赌场放高利贷被控5罪 2002年07月04日 10:30 中新网成都7月4日消息:曾长期在成都市双桥子客运市场、东华电脑城等地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他人钱财的黑帮老大王勇及其团伙近日被成都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华西都市报根据检方的指控报道,王勇早在1988年就因故意伤害罪、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990年外出冶病期间脱逃,当年9月,王在成都某咖啡厅与他人发生纠纷将一人杀死,1997年8月,王等又帮人报仇殴打一人致死。 1998年,王勇组织成立四川天鑫经济贸易公司,其公司负责赌场经营,打地盘、“维持”地盘秩序等。王还为手下划定了势力范围,统一由其以公司名义进行敲诈勒索,开设赌场,发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1998年6月,成都市为规范成渝客运市场,决定进行滚动发班,这一方式触动了王在客运市场收取“保护费”的既得利益,王当即率人将成渝高速直达客运专委会主任周某砍成重伤。 1999年1月,为帮荀某等人出气,王勇伙同手下将谢某等人绑架,威逼其写下83万元借条。王从中捞得“酬劳”40万元。当年春节期间,张某在王勇等人经营的赌场内赌博时数次借高利贷104万元,由于多次催收未果,当年5月,在王的安排下,其手下对张进行严刑拷打,要其归还104万元本金及50天的利息100万元。后张交出50万元才得以脱身,脱身后,张还不得不将124万元划到了王勇公司账上。 检方指控王勇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和脱逃罪5项罪。其团伙5名成员也一并被提起公诉。(马天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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