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新闻大观 | 中新财经 | 中新体育 | 中新影视 | 中新图片 | 台湾频道 | 华人世界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供稿服务 | 广告服务 |
| |
厦门与台湾地区开始通汇 首笔汇款已汇往厦门 2002年07月17日 08:55 中新社北京七月十六日电 据此间媒体披露,两岸金融业务往来不必再通过第三地转汇。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于今日开始全面受理公司和个人与中国台湾地区的各类结算通汇业务。今天,第一笔汇款已从台湾汇往厦门。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明确了对台业务的最新政策和原则,祖国大陆商业银行可与台湾地区商业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 据了解,中国工商银行已与台湾地区二十二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现在台湾地区任何地方都可以通过工行的代理行办理两岸之间的金融业务,汇款至厦门,以及全国工行联网的其他城市。同样,厦门市居民和企业事业单位要汇往台湾地区任何地方的款项,都可以通过工行直接汇至台湾。 (完) 更多报道:中新财经
|
|||||
|
|
||||||
| 新闻大观| | 中新财经| | 中新体育 | 中新影视| | 中新图片| | 台湾频道| | 华人世界|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供稿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 |
|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