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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日前正式试行

2002年07月30日 10:07

  中新网北京7月30日消息:国家重点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正式日前正式试行,这标志着中国向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又迈进了一步,中国企业在国际竞争的大战场中日趋成熟。

  国家经贸委副主任黄淑和表示,尽快在国家重点企业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培养和造就一批懂法律、懂经济、懂管理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企业高层管理,是中国企业适应入世需要、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所必须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据新华社报道,这次试点的目标包括,经过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试点企业中实现企业总法律顾问岗位到位,法律顾问机构到位,总法律顾问职责到位;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健全;企业依法办事水平和企业国际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张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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