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大观 | 中新财经 | 中新体育 | 中新影视 | 中新图片 | 台湾频道 | 华人世界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供稿服务 | 广告服务 |
|
国家重点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日前正式试行 2002年07月30日 10:07 中新网北京7月30日消息:国家重点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正式日前正式试行,这标志着中国向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又迈进了一步,中国企业在国际竞争的大战场中日趋成熟。 国家经贸委副主任黄淑和表示,尽快在国家重点企业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培养和造就一批懂法律、懂经济、懂管理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企业高层管理,是中国企业适应入世需要、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所必须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据新华社报道,这次试点的目标包括,经过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试点企业中实现企业总法律顾问岗位到位,法律顾问机构到位,总法律顾问职责到位;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健全;企业依法办事水平和企业国际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张晓松)
|
|||||
|
新闻大观| | 中新财经| | 中新体育 | 中新影视| | 中新图片| | 台湾频道| | 华人世界|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供稿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
|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