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ww.chinanews.com.cn | 北京时间:1999年10月10日 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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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院判决烟花爆炸案 中国政府不负任何责任 综合消息:一宗向中国政府索赔5000万美元的烟花爆炸案,经六年缠讼,近日在美国南卡罗莱纳州哥伦比亚地区 联邦法院审结,法院判决中国政府不对美方原告承担任何责任。 1993年6月,几名美国大学生在南卡罗莱纳州罗克希尔市装卸一批“中国马牌”烟花时,部分烟花突然爆炸,致 使两死两伤。事后,死者亲属以产品责任为由,向哥伦比亚地区联邦法院起诉中国马牌和两家香港分销公司,并以中国马牌商 标拥有者广东省土产进出口公司是国有企业为由,将中国政府也列为被告,要求损害赔偿高达5000万美元。 国家外交部和外经贸部指示对外应诉。1997年初,广东省外经委、省土产进出口公司有关人员及广东环宇商务律 师事务所何培华律师赴美,并在美委托当地两家律师事务所共同应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中方指出几点:一、引起事故的烟 花不是广东省土产进出口公司生产,也不是该公司出口至美国的,原告不能证明烟花来源于该公司;二、经授权使用中国马牌 商标的单位只有四家,而它们均非爆炸烟花的生产厂家或出口商;三、搬运烟花的人员是暑期打工的大学生,不具有美国政府 认可的搬运危险品的特殊资格;四、广东省土产进出口公司虽是国有企业,但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权 利与义务均与中国政府无关,请求驳回对中国政府的诉讼。 今年6月,原告律师向中方提出和解要求,中方同意向原告支付2万美金和解费以结束该案。今年8月,法院判决中 国政府不对原告承担任何责任,9月13日,法院对和解协议也作出了裁决。据羊城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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