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主办

中国新闻社 Media999 ad




新闻大观> 科教新闻>新闻报道

北京艺术家认为,蔡国强《威尼斯收租院》不是侵权

2000年7月4日 06:40

  中新社北京七月三日电(记者杨瑞春)是前卫艺术中正当应用的手法,还是对经典作品的抄袭?对四川美术学院指海外华人艺术家蔡国强作品《威尼斯收租院》侵犯该院雕塑《收租院》原创者著作权一事,美术界给予了极大关注。

  此事的重要意义在于,《威尼斯收租院》对《收租院》的复制和挪用的手法,是在后现代艺术创作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方法。所以,无论蔡国强侵权成立与否,对于未来的行为艺术和装置艺术创作都会产生很大影响。按照一位美术界人士的说法,这场纠纷不是一个人的事情,而是一批人的事情。

  北京美术界人士日前专门为此举行“《收租院》与当代艺术”座谈会,刘晓春、巫鸿、李陀、包泡、汪建伟、隋建国、黄笃等艺术家和艺术评论家对此问题展开了讨论。与会者普遍认为,《威尼斯收租院》是后现代艺术中常用的复制、挪用的艺术手段,是对经典作品的“引用”,而非侵权。

  著名美术评论家栗宪庭甚至认为,讨论这件作品构不构成侵权对于艺术界人士来说是可笑的,大家应当讨论的是蔡国强的作品好不好的问题,去谈侵权与否就把这次讨论下降到与专业没有关系的层次了。另外,授予某艺术家威尼斯双年展金奖,不单单是根据一个作品,还要据其近年来的艺术表现,而蔡国强确实是中国当代艺术家里面最活跃的一个。他转化了很多中国的文化符号和文化观念,引起了西方很大的注意。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常任艺术评审、旅法艺术评论家费大为以录像的方式参与了这次座谈会。他说,指责蔡国强的人是不懂后现代艺术“挪用”的创作理念。费大为强调,在双年展上,蔡国强发放的许多小册子上明确说明《收租院》“当时”是“别人”的作品,小册子上还记载了当时的创作背景及其参与创作的人员名单甚至照片,明确表明蔡的创作实体不是具体的物体而是“再现的过程”。

  而青年评论家朱其则认为,从另一个角度看,《威尼斯收租院》侵权的纷争是件好事。固然,侵权问题对于专业界不成其为问题,但是对于大众来说,这反而可以成为一个启蒙当代艺术知识的一个良好时机。

  而会上散发的蔡国强本人有关《威尼斯收租院》的一份说明则表明,以“文化现成品”为方法论的他早有意把《收租院》作为母题创作,并且有意“在世纪末的最后一届双年展上使人们多少注意到被当代文化迅速遗忘了的社会主义时期的艺术,它的艺术与政治的关系以及它的艺术特点”。

  对于侵权问题,蔡国强说,在西方各国出现的挪用他人作品所发生的侵权问题也时有发生,有时候艺术家也会受到起诉,也有败诉的时候。但他希望,关于他对《收租院》原作者的侵权问题,希望大家都立足在学术和法律上来讨论,这样的话其结果都是富有意义的。(完)

  
发表评论



新闻大观> 科教新闻>新闻报道


| 新闻大观 | 中新专稿 | 中新图片 | 中新影视 | 中新出版品 | 中新论坛 |


主编信箱

新闻标题检索:

Media999 ad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