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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洁们的“中国问题”

2000年10月13日 15:14

  提要:“表面上,宝洁们面对的是不断升级的制售假货者;实际上,这是一个跨国公司与发展中国家的制度环境相互融合的过程。而打假问题之进退维谷,无异于向在这一过程中形成的擦痕撒下盐粒。”

  2000年不仅仅是中国意义的“龙年”。世界上最大的日用消费品生产商美国宝洁公司也加入了“龙”的行列,但这却是沾满火药味的新一轮打假行动的序曲。

  在宝洁公司中国区广州总部人来人往的大厅里,人们看到了赫然张贴的“使命宣言”。这一号称“全球最大的打假行动”被命名为“龙年计划”,目的是要“令制假者感到不安和痛苦”。一支“龙年小组”专职打假队也已深入到中国17个省的20多个城市,仅今年前6个月,他们与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已发动了300余次打假行动,初步战果是查获假冒的宝洁产品30万余箱,大量生产窝点被端掉。与此同时,宝洁公司高薪聘请的调查公司也在各地展开明察暗访,发展“线人”,搜寻线索;“打假律师”更是马不停蹄,决心“把更多的造假者送进监狱”。

  正值中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键时刻,此事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广泛的国际关注。海外主流媒体的相关报道日渐绵密,对在华跨国企业的投资环境提出质疑的同时,中国方面处理假货问题的态度和能力也成为中心话题。

  杀一儆百

  浙江义乌市与广州市郊兴发商品市场相距数百公里,在这两点之间奔走多年的林荣钦万万没有料到,自己成了中国第一个因销售假冒跨国公司产品而被送进监狱的人,而出此狠招的竟是一家外国企业。宝洁则将此视为在中国打假多年的一个突破性进展。

  被告人林荣钦,男,1965年7月1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广东省潮阳市,小学文化,家住潮阳市峡山镇。林此次被送上法庭前的从业经历是“小商品批发商”,说白了就是“贩假”,仅1997年记录在案的就有多起:1月27日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劣质商品被义乌市技术监督局罚款6000元,6月10日因经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被义乌市工商局罚款30606元,仅两天后又被义乌市工商局罚款2万元。林此次犯案并被义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的时间是1999年3月27日,5月4日被正式逮捕。

  1999年10月,林荣钦被指犯有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且涉及金额较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义乌市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宣告了他2年半的铁窗生涯。为了这个结局,宝洁公司一名专司打假的律师曾跨越广东、浙江、江苏、山东、黑龙江、新疆等省区调查取证,前后历时半年之久。

  此时,距宝洁公司决心打开中国这个觊觎已久的市场已有15个年头。1985年,踌躇满志的宝洁从美国东部商业城市辛辛那提越洋前往中国,开始对这个充满未知数的庞大市场进行最初的市场调研。当时,首次纳入了知识产权问题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甚至还没有开始。

  三年之后,宝洁选择了中国历史悠久的对外通商城市广州,建立起第一家在华的合资企业。迄今,这家日用品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总投资已逾3亿美元。当初的乐观估计确实一步步换来了可观的利润,“宝洁”品牌日渐深入人心,这个跨国企业每年上交中国的税收甚至占据了轻工行业第一名的位置。

  也就是在这十几年当中,“知识产权”对于中国人而言已经不再是一个新鲜名词,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双边知识产权保护的谈判有了长足进展,相关法律亦不断完善。但是宝洁却惊觉,它的品牌在中国受到的威胁在与日俱增。

  这威胁来自假冒产品。

  在宝洁的广州总部,记者向员工询问起是什么时候、怎么样将第一瓶假冒的洗发水清除下商场的货架的,回答是“早已记不清了”,“反正从1991年开始公司就定有专人负责打假,但感觉却是越打越多,而且假冒产品的做工日见精良。”宝洁公司聘用的一家著名市场调查公司提供的数字是,目前中国市场销售的15%~40%的宝洁产品属于假冒,而如果按照15%的比例估算,宝洁公司每年在中国市场损失的销售额是1.5亿美元,这相当于3亿瓶400毫升装的“飘柔”洗发水!

  遍布的假货挤占了真货的市场份额,中国区的实际营业额与公司的估计之间总是出现一段“神秘的距离”。这一事实甚至一度成为宝洁的难言之隐。公司一位发言人指出:“我们是鼓足了勇气才向公众告知这一情况的,因为假货泛滥的消息一旦公开,将在消费者当中造成相当大的负面影响,这有可能直接导致公司销售额的全面下降。”

  “我们在其他一些国家或地区,比如说印度和乌克兰,的确也曾发现造假的情况,但是规模远不及中国的十分之一。”曾主管宝洁公司全球公共事物的亚洲区(大中国)副总裁杜波平甚至激动地断言:“造假是一个中国问题。”

  宝洁的选择是正面出击,但对手始终处于地下,企业必须有特别的锦囊妙计。1997年以后,宝洁公司中国区总裁终于说服了总部,开始有计划地加强在中国的打假力量。公司甚至专门聘请了“高级安全人员”到中国领导具体行动。不苟言笑的朱东宁据称有过在联邦调查局任职的经验,他只是淡淡地对《财经》说:“我们希望能够彻底消灭假冒产品。”

  林荣钦的出现恰是时机。成批地贩运假货是他赖以谋生的手段。和其他制假售假者一样,频繁的行政处罚根本“无法夺其志”。宝洁策划的对全国各地市场的假货扫荡亦遭遇了林荣钦们的顽强抵抗。宝洁公司于是决定“杀一儆百”。

  1998年末和1999年初,林荣钦分两次从广州市远近闻名的兴发市场购进假冒“舒肤佳”、“力士”、“梦幻”、“夏士莲”等注册商标的香皂共计5000余箱,以每箱92元至102元不等的价格,分别销售给在扬州、乌鲁木齐、哈尔滨经商的商人。宝洁公司得知详情后,随即委派打假律师南下北上,密切监视,几经周折,在各地找到了购货的9个证人,销货清单、账单、领货凭证、假冒商品鉴定书等亦逐一齐备,证据确凿。----截至今年6月,“我们已经总共把两个制假售假者成功地送进监狱,一个送去劳动教养,另外至少还有6个案件正在审理当中。”这显然是整个打假行动当中的杰作,因为“没有任何其他一家企业做到了”。宝洁公司的人士介绍说。

  “假货经济”

  曾经入选中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的浙江义乌,是个至今仍能见到摆渡老人的水乡小镇。义乌作为一级行政区划从唐朝延续至今,清乾隆年间更以“敲糖帮”小商品民间贸易而闻名。从1982年至今,义乌实施“兴商建市”十余载,其“中国小商品城”经过四次易址,八次扩建,已成为一座颇具规模的大型工业消费品批发市场,1997年总成交额超过200亿元,连续7年蝉联全国十大(百强)集贸市场之首,被誉为“亚洲最大的批发市场”。

  但是现在,在一些跨国公司和海外媒体的眼中,这个1994到1997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储蓄存款额连续位居浙江省第一的小城,简直就是中国造假售假的首恶之地。

  这种评价或许有过激之处,但不可否认的是,与“正品”市场的原料采购、生产、销售、消费的流程图相对应,“假货经济”也有一条躲在地下的完整的产生流程。在浙江义乌、湖南邵东和山东临沂等地,这条暗线的庞大显得尤为惊人,地盘不大,但生产、运输、门面出租甚至对外贸易一应俱全。在义乌市的周边地区,便密布着专门的造假村落,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作坊;间或有一二间规模更大的企业,只要一有生意就即刻发包给家庭作坊,成品则顺理成章地通过当地的批发市场向各地扩散。

  造假甚至形成了地域上的分工。有消息表明,义乌的周边村落多出产假冒“护舒宝”卫生巾,广东的潮阳地区则擅长假冒洗发水,从造瓶、吹塑、打码、做盖、做水(洗发水)直到成品包装,家家户户各有所长。其生产特点是设备原始、以销定产,做一批货就拉走一批。通常夜半到凌晨五六点钟开工,半夜出货。

  据一位不愿公开身份的知情人透露:一瓶200毫升装“海飞丝”洗发水的成本在1元钱左右,小作坊以2元卖出手,毛利100%;再经过中间批发商层层转手,最后市场上零售就卖15元以上。一般一个作坊3到5人,一天能装300箱;每箱24瓶,每瓶利润1元,一天就有7200元。而老板和工人中的“组长”则通过电话联系产销环节,行踪无定。加上假货的消费者,一支看不见的队伍逐渐形成了庞大的利益集团。

  这显然是敌强我弱,打假行动于是“经常只好偷偷摸摸地,发现了装载假货的车辆,只能远远跟踪,因为一旦被发现还会被殴打”。在长达9年的打假游戏里,宝洁逐渐提炼出四个“法宝”:第一、坚决打击,力追刑事责任;第二、集中兵力跟踪大型批发市场;第三、利用媒体教育消费者;第四、提升产品防伪水准。此外,公司还举行了一项所谓“宝洁大使”的行动,让4000多宝洁中国区的员工说服身边的店家销售真货。从1996年开始,广州宝洁有限公司每年用于打假的投资高达200万美元,前后共进行过上千次打假行动。到1998年,宝洁公司查获的假冒产品超过15万箱。

  然而,造假、贩假并没有因此而停止,今年1-6月,宝洁查获的假冒产品的数字已高达27万箱。在付出了昂贵的代价之后,宝洁发现,“到目前为止,我们并没有取得任何根本性的进展,调查公司的报告也不容乐观。现实证明,我们距离根除假货还非常遥远。公司的资金、人力、物力有限,今后也无法继续追加在中国市场的打假投资。要使总部相信需要在打假方面作出这么大投入,本身就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宝洁公司的结论是,单凭一个企业的力量实在不足以应付如此大规模的造假。

  更富有戏剧性的是,在中国南方部分地区最近竟然出现了假冒的宝洁工作人员,以宣传宝洁产品的真伪鉴定方法为名,大量兜售假冒的宝洁产品。“真实的”宝洁人士告诉记者。

  制度困境

  微软曾因诉亚都侵权案一度令海内外舆论沸沸扬扬,近日又将北京一家生产、销售电脑品牌机的公司以软件著作权侵权为由告上了法庭。同样是跨国公司,微软和宝洁的立场并无二致。作为世界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两大公害,假冒商品与盗版问题一样,其泛滥程度受制于一国市场法治的健全程度。

  这其实是跨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时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也是中国融入全球市场经济的进程中始终无法回避的问题。表面上,宝洁们面对的是不断升级的制售假货者;实际上,这是一个跨国公司与发展中国家的制度环境相互融合的过程。这种融合显然是从撞击开始的,以至难以避免地留下深深的擦痕——还在升级的假冒现象等于不断向这伤口撒盐。

  专家们总结的两大困难其实便很有代表性:一是法律法规不完善,对造假售假者处罚过轻;二是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导致大量制假售假专业地区久盛不衰。

  一位经验丰富的打假律师告诉记者,当前中国对假冒行为的处罚主要是依据《商标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或一些地方性法规,最终进行的是行政处罚,也就是罚款。而由于罚款的数额畸低,对那些能通过造假获取高额利润的不法分子来说,根本不能伤筋动骨。另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商标1998年度报告》披露,“1998年,在工商局处理的14736宗商标侵权及产品假冒案件中,只有35宗被移交到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

  宝洁方面对此更有深刻感受。“我们在广东潮阳、潮州、中山、广州等地发现的许多造假售假者都已被行政处罚过四五次,有的甚至被罚过十多次,可他们从未放弃造假贩假。行政处罚对于他们仅仅是增加了些微经营成本而已。再比如,有条文规定,工商、技监部门发现假冒产品以后只能罚款,假货不能没收;发现有假货,但没有卖出去就不能判罚款;制假贩假5万元以下(账本上),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糟糕的是2000年9月以前的《质量法》和《商标法》,竟然没有明确规定执法人对搜查到的假货应如何处置。”一位律师说。

  宝洁的困惑,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知识产权专家李顺德的看法不谋而合。李同时指出:从70年代末期开始酝酿建立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到1982年我国《商标法》出台、1984年《专利法》出台,再到1991年的《著作权法》,这三个主要的知识产权法都实施后,以保护私权为基础的知识产权制度才算是基本建立;而在此前后20余年时间,不够严谨之处在所难免。此后,发达国家与我国的知识产权的谈判不仅仅是希望我们立法,同时也要求中国在加强执法的力度上有所作为。

  “但是这一切需要时间。”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郑成思进一步指出:“中国的知识产权的执法状况,只可能在中国整个执法状况改善的大环境中得到改善,即在向法制社会不断迈进的总过程中得到改善。”

  “多国部队”

  在中国,从接连不断的假货伤人案到被国内外舆论颇为赏识的“英雄”王海,从关贸总协定到每年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宝洁的行动已然是升级的新版本,它反映了跨国企业在此问题上的“忍无可忍”。

  1998年,几大国际公司以宝洁、百仕福、可口可乐等为首,开始讨论成立一个专门的组织,努力创造条件与中国政府对话,以促动相关法制环境的改善。经过一年多的筹划,今年3月,由宝洁公司牵头发起的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成立,第一批成员公司包括了在中国的投资总额约60亿美元的28家世界最著名的跨国企业,包括耐克、英美烟草、飞利浦、百仕福、联合利华、强生、锐步、吉列等等。到6月,参加的成员已一举超过40家。

  这足以说明形势日益严峻。据国务院发展中心新近对146家各类企业进行的调查,由于假冒商品所造成的利润损失达到16亿元,企业打假耗资达2.65亿元。其中涉及跨国企业者,如德国博世有限公司今年1~5月间在广州、汕头、武汉等东南沿海城市,共查获假冒博世电动工具5700余台,货值114万余元;日本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东雅马哈商标被多家公司和企业仿冒;荷兰飞利浦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仅今年前5个月,就在江苏、福建、广东、浙江、山东、辽宁、上海、河南、新疆等省市区查处假冒飞利浦产品案件26起,查获假冒产品价值460余万元;法国的Christian Dior、Givenchy、Louis Vuitton等多个品牌被假冒,仅在深圳罗湖商业城,就发现200多家店铺经营假冒的路易威登产品。

  据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主席,曾供职于宝洁公司、现任百仕福公司中国区总裁的钟哲夫介绍,这个委员会将与中国的各级政府合作举办研讨会,开展研究工作,协调信息共享和提高人们对现有法规的认知。“假冒行为严重妨碍了成员公司在华业务和未来投资。我们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对此应高度重视,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打击假冒。经验证明,政府和企业各自为战是不能解决这类问题的。”

  北京大学国际MBA项目主任、美国纽约夫坦莫大学商学院教授杨壮对此表示理解。他认为,目前国内的商标侵权乃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都不是简单意义上的经济问题,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是一个政治问题,只有与政府合作并配合相应的宣传才能得到妥善解决。“否则,中国加入WTO以后会遭遇更大的麻烦。因为当所有的企业都有机会进入中国,竞争会更加激烈,类似的纠纷会出现得更多,各方面的压力也会更大。”

  杨壮进而指出,中国应该为进入的跨国公司创造一个双赢的市场环境,否则这些公司一定会重估自身的全球战略——中国的市场环境不成熟,品牌保护的社会成本高,外国企业的回报减小。中小企业极有可能选择撤资,大企业也许会忍耐一段时间,但如果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它们至少会在某种程度上作战略调整。

  问题是,中国的制度环境与国际化的标准到底有多大的差距。即便是这样一个“多国部队”,也不能预言他们所做的一切距离根除假货还有多远。虽然不断地与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频频接触,但是具有最终决策权的部门始终没有表态。跨国企业能在多大程度上形成影响,仍然是一个未知数。(作者:任波、高翔/转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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