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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个人出租住房税收减半 2000年12月19日 14:12 中新网北京12月19日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从明年1月1日起,个人出租住房国家将减税五成多。 据新华社报道,通知说,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营业税、房产税暂减按3%和4%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暂减按10%税率征收。按照现行房屋租赁税收规定,对个人出租的住房,国家按租金收入征收12%的房产税、5.5%的营业税及附加,并按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净收入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据测算,调整后个人出租住房税收负担率平均下降五成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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