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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浙江温岭市副市长为巨骗贷款“协调”关系被判刑 2001年2月6日 15:43 中新网杭州2月6日消息:原浙江温岭市副市长王超云,因犯滥用职权罪,为“金融巨骗”王秀方的贷款诈骗“疏通”、“协调”各种关系,被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此前,王秀方因涉嫌金融诈骗2亿余元、挪用资金2亿余元,已于2000年12月25日在宁波被提起公诉。 据浙江日报报道,1998年1月,时年37岁的王超云调任温岭市分管金融系统的副市长。不久,温岭“首富”王秀方即盯上了这个大权在握的副市长。王超云应王秀方的请求,出面召集温岭市中行、人行行长“协调”,先后为王秀方任总经理的温岭宾馆追加贷款2000万元,至今无法追回。 1998年初,王秀方任法人代表的温岭现代实业有限公司以提炼“金属钯”为由,请王超云“协调”解决资金上亿元。温岭市农村信用联社迫于压力,于同年3月8日发放贷款6000万元。 同年11月17日,王超云在收受王秀方10000元钱后,又专门为该公司开“协调会”,明确要求与会的各金融单位、太平镇领导为王的公司解决一亿元资金,由于台州市人民银行有“不宜再贷”的明确意见,王超云又签发《会议纪要》,为各金融单位“壮胆”。 同年12月17日,温岭市太平农村信用合作社迫于压力贷给该公司3000万元,至今还未追回,并一度造成农信社出现“挤兑风波”。 相关报道:原浙江温岭市市长周建国终审被判无期徒刑 相关报道:浙江温岭“黑帮巨案”二号人物被起诉 相关报道:浙江温岭市公安局长杨卫中被判刑14年 相关报道:浙江温岭市原市长周建国一审被判无期 相关报道:浙江温岭市原市长周建国受贿案开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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