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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走私案二审及后续案件正在依法审理中

2001年2月13日 14:21

  中新福建网二月十一日消息:(记者郑珊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旭今天在此间说,去年福建省各级人民法院严惩刑事犯罪,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一万九千六百三十九件,判处犯罪分子二万三千八百余人。

  陈旭说,厦门特大走私案是建国以来查处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情极为复杂、危害极其严重的犯罪案件,去年九月至十一月,厦门、福州、泉州、漳州、莆田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审结了厦门特大走私案第一批二十五件案件,涉及十个被告单位、八十四名被告人,其中判处死刑十一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三人,无期徒刑十二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四十一人。上述案件的二审以及后续案件,也正在依法审理之中。

  严惩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偷私渡犯罪、涉枪犯罪、黄赌毒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依法审结了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如晋江许宏铭、吕进步持枪抢劫银行案,台籍毒枭刘永圳等人特大制造、走私五百八十五公斤冰毒案,闽东缪步黄等二十九名犯罪分子拐卖、收买一百五十六名妇女儿童案等,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中罪大恶极的主犯判处死刑。

  同时,福建省各级法院加大了对贪污贿赂及其他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特别是抓好大案要案和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加强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损失案件的审判,惩戒渎职犯罪行为。全年审结上述一审案件七百三十六件,判处罪犯五百四十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达一百人。

  福建省各级法院还充分运用包括财产刑在内的各种刑罚手段,坚决打击严重危害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全年共一审审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诈骗、套汇等严重危害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六百六十八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九百三十余万元。

相关专题:厦门远华走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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