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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警方公布有关李洪志及其家人有病治疗资料

2001年2月21日 15:36

  中新社长春七月二十七日电(记者史峻峰张雷)吉林省警方今天下午晚些时候在这里向新闻传媒公布了有关李洪志及其家人到医院看病治疗的有关资料。这些医药报销凭据,从事实上戳穿了“法轮功”所谓可以通过“练功消业”不必去医院看病的谎言。

  吉林省公安厅近日就李洪志在长春市粮油食品供应总公司工作期间是否到医院治病,是否吃药打针等情况进行了调查。该项调查结果于今天公布。

  据悉,在长春市粮油食品供应总公司的大力支持下,警方对李洪志于一九八二年至一九九二年在该公司工作期间,其本人及家人医疗报销情况进行了调查,查阅了该公司一九八二年至一九九二年十年间的财务报销单据卷宗六百余本,各类单据数万张。在其中三十六本卷宗中查出李洪志及其女儿李美歌报销的医疗费单据七十三张,总金额二百一十九元七角一分。其中李洪志的医疗费单据四十八张,金额一百二十九元六角;李美歌的医疗费单据二十五张,金额九十元一角一分。

  此间观察家认为,这些资料的公布极具讽刺意义棗李洪志标榜自己八岁即“修炼圆满得上乘大法”,向弟子们鼓吹“有病不必去打针吃药,通过练功消业就可以去病”,但事实证明他虽然不让弟子去看病,他自己和他奉为“师傅”的女儿却一直在医院里看病治疗。

  据本社记者在该省采访有关部门获得的另一项资料显示,该省一些民众自练习“法轮功”以来,已经发生五十九起人身伤亡事件。其中,该省有六人因练习“法轮功”走火入魔自杀身亡;两年来,该省因有病不治而造成死亡的“法轮功”练习者有二十多人,同时有十人因练“法轮功”有病不治导致病情恶化。此外,该省还有八人过分迷信“法轮功”导致精神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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