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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警方发现李洪志越层住宅及车库

2001年2月23日 08:43

  中新社长春八月四日电(吴兆飞张利群)吉林省公安厅经过缜密侦察,掌握了李洪志在长春市拥有的一套越层住宅及车库,并于七月二十九日晚依法对李洪志的该处住宅和车库进行了搜查。

  李洪志的这套住宅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开运小区五号楼五0八室,车库在六号楼。该住宅和车库已在长春市房屋产权处办理手续,产权人是李洪志。据该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证实,该处住宅和车库是李洪志在一九九四年购买的。

  记者今日前往采访时获悉,此套住宅面积为一百四十五平方米,属越层式。楼下为餐厅、厨房、洗手间和客厅,楼上为李洪志女儿及李洪志夫妇的卧室、洗手间及李洪志的办公室。从室内卫生看,此房已很久没人居住。室内发现了大量贵重物品,其家用电器有一台二十九英寸索尼牌电视机、一套高级音响、一台进口VCD机、一台松下VCD微型机、一台功放机、一台电冰箱等。家具有真皮沙发一套,各种豪华桌柜等。在一个保险柜内发现有手表、胸针以及戒指、项链、耳坠、玉佩、字画等贵重物品,另有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警方还搜出了李洪志及其家庭成员、亲朋的一些资料。在李洪志的户口复印件中出生日期清楚记载着是一九五二年七月七日;李洪志购买此住房的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二份;其妻李瑞近年来在长春、北京等地医院就医治病的票据、诊断书和大量药品以及其举办法轮功学习班的一些原始收支票据。另外还发现了一些李洪志法轮功的一些手稿、讲义、笔记、文献及著书立说用的参考书籍和大量法轮功宣传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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