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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11·11”特大抢劫银行案26日将公审

2001年2月23日 17:22

  中新网南昌2月23日消息:2月26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公审南昌“11·11”抢劫银行案。6名犯罪嫌疑人被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据6名犯罪嫌疑人交代,在南昌抢劫银行案后,他们又密谋抢劫某证券公司,准备再抢劫1000万元。

  2000年11月11日,数名持枪歹徒蒙面闯入南昌市农业银行洪城大市场分理处,当场开枪打死两储户,抢走银行现金50万元后逃脱。此前,他们还杀死一名出租车司机,抢劫出租车用于作案。

  经过南昌警方经严密侦察,全力侦破,6名犯罪嫌疑人1月15日全部落网。警方缴获犯罪嫌疑人作案所用五连发猎枪两支、自制短枪2支、子弹36发、炸药5瓶、纸雷管5枚、蒙面头套5个及作案时用于劫款的塑料编织袋2只等作案工具及部分赃款。

  据了解,参与实施银行抢劫案的6人,是一个由有前科犯罪人员组成的涉枪犯罪集团。华敏是此犯罪集团首犯,华敏先后纠集“牢友”、同学胡光华、吴招军、郑国维、龙峰杰、罗坚等6人共同策划和实施抢劫银行的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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