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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洪志政治野心昭然若揭

2001年3月1日 09:22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轮功”现象综合研究课题组依据大量事实分析后认为,表面上看“法轮功”套用许多漂亮说法,有“弘法”、“消业”、“度人”和“救世”等等所谓“善举”。而实际上,李洪志当年学功传功初始动机,只不过是骗钱,混饭吃。他在传播“法轮功”的过程中,标榜自己是超凡脱俗的“最高佛”,但实际生活中的李洪志,却对金钱格外贪婪,他靠传播“法轮功”,在短短几年间便加入暴富行列。

  据不完全统计,仅一九九三、一九九四年,李洪志在长春教功售书就收入四十二万八千三百元(人民币,下同),在全国各地办班收入七十八万九千元,共计一百二十一万七千三百元。其中在哈尔滨办班时间只有几天,但听课证每张却高达五十三元,净收入二十万元。

  此后,李洪志又称“想学好大法就必须读书,看录像,听录音练功”,通过“法轮功”组织大量印制书籍、录音带、录像带、VCD等,以每套三百元的价格在练习者中出售,并极力吹嘘自己的“法像”和“法轮功徽章”有“灵气”,鼓动练习者购买。李洪志还“推出”练功服、练功垫,将原来出版的“法轮功”书籍印成价格更加昂贵的“精装本”,向练习者兜售。还宣扬“有施才有得”,以小施获大得,从众多练习者中骗得了数额不等的“捐款”。

  当追随者多了,队伍大了后,这个所谓教人“消业去欲”的“大觉者”,自称“用尽语言”也形容不了他“有多么伟大”的人世活神仙,便野心勃发,恶性膨胀,想入非非了!

  李洪志在他的诗集中赫然写道:“洪主掌天地”,并表示要再现“天朝盛世”,要做唐太宗那样的开国“皇帝”。他说,现在世界上的问题,无论哪个政府也解决不了,只有他及其法轮大法才能拯救世界。这种反政府言论背后的政治目的已是昭然若揭。

    学者认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曾表白自已“不参与政治”,“不干涉政治”。其实,李洪志“法轮大法”是一个有政治和理论纲领、有其首领和严密组织系统并从事过大量违法政治活动的非法组织。只是在他们羽翼未丰,尚未形成较大气候的时候,才没有明确表明自已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实际上,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的最高政治纲领目标,就是妄图推翻中国的合法政权,建立一个由李洪志“主持的”人间“天国”,即他们的所谓“法轮世界”。这就是李洪志的政治野心,也是“法轮大法研究会”这个具有邪教特征的非法组织的政治要害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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