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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备忘录:太阳圣殿教

2001年3月2日 11:32

  赵磊  丛剑

  1994年10月5日,在瑞士、加拿大同时发生的三起集体死亡事件,是由太阳圣殿教教主一手导演的,共死亡53人,教主儒雷、迪蒙布洛也死其中。

  儒雷创建太阳圣殿教

  太阳圣殿教创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布道基地设在瑞士日内瓦,1987年迁徙加拿大。数千名教徒分布世界各地,在瑞士、加拿大、法国、比利时、荷兰、丹麦等国设有分支机构。创始人吕克-儒雷,1947年生于当时比利时统治下的刚果基奎特(今扎伊尔境内)。他在青年时曾参加过比利时的沃伦共青团,在一支精锐伞兵部队任护士。以后在布鲁塞尔的自由大学医学系学习,26岁大学毕业取得医学学位,在瑞士与法国交界的辛格尔城开设了一家咨询性心理诊所。他的孩子出生后4天便夭折了,为此他在精神上蒙受巨大打击,痛苦之余,便开始相信命运,热衷于各种神学,对古老的太阳崇拜尤为着迷。1981年,为了寻求精神慰藉,他参加了前德国纳粹盖世太保军官奥里加斯为教主的“复兴圣殿会”。1983年奥里加斯去世,儒雷试图夺取教主地位,但未能如愿。随后,他与法籍加拿大人约瑟夫-迪蒙布洛相识。迪蒙布洛生于1925年,1972年曾因偷税、诈骗和开空头支票而被警方起诉。1974年,他在瑞士和法国边境开创了一所“新生命学校”,鼓吹放弃物质享受和私有财产,以达到更高的思想境界。1976年,迪蒙布洛聚敛到大量钱财,腰缠万贯。由于二人思想相同,一拍即合,遂共同创立了“太阳圣殿教”。

  太阳圣殿教鼓吹建造“诺亚方舟”要求信徒以火自焚

  “太阳圣殿教”崇拜太阳,将东方佛教密宗与西方希腊、罗马神话相结合,利用关于天狼星乃是众神聚会之处的说法,宣扬信徒通过修行和悔悟可以达到人神相通。鼓吹世界末日说,同其他邪教一样,声言人类将面临巨大的灾难,把诸如臭氧层的破坏、艾滋病的传播、各地区种族冲突的加剧等皆说成是世界末日临近的征兆。唯有放弃物质享受的羁縻,重返天狼星才可解脱重生。为了便于传教,教主儒雷建立了自救型医疗俱乐部,否定现代医学,大肆吹嘘他本人调配的处方。并自称是上帝派来的人,是耶稣再生。创立该教,就是为了给相信世界末日说的人,建造一艘“诺亚方舟”,在世界末日到来时,保护信徒奔赴圣地天狼星。该教要求信徒把自杀看成是飞向天狼星的旅行,是一种真正的解脱。要信奉“火的魔力”,只有通过火焰的洗礼才能穿越时空进入天狼星的另一个神圣世界,因此在集体自杀时都要经火焚烧。

  组织严密、等级森严信徒受到绝对控制

  太阳圣殿教组织极其严密,以教主为尊,思想行为受教主操纵。成员个个匿名,内部等级森严,神职人员与信徒之间壁垒分明。整个组织自上而下以“联合政体”的方式组建。下设总部、分部和支部。教会要求信徒必须接受教主的绝对控制,自己的财产、事业、爱情等各个方面都必须向教主报告。教主对信徒有生杀予夺之权,轻者任意体罚他们,对背叛者甚至可以暗杀。

  该教会不随便吸纳教徒,只选择一些有社会地位的、富有的、有教养的社会中上层人士,教主要求信徒缴纳巨额的会费,以表忠心。有些教徒出于狂热,甚至变卖家产,把所得几十万美元无保留地缴给教主。该教规定,入教后不得退出,否则要缴纳一笔巨额赎金。据有的资料表明,该教从信徒身上搜刮到的钱财多达1亿美元。该教还从事武器走私活动,牟取暴利。

  教主一手“导演”震惊世界的集体神秘死亡事件

  1993年,教主儒雷因私藏军火而受到加拿大当局的通缉。与此同时,在加拿大魁北克也有两名信徒因购买枪支和消声器而被拘禁,警方怀疑此二人同企图谋杀魁北克省四位议员一案及魁北克水塔爆炸案有关。同年,迪蒙布洛派人到加拿大,谋杀了两名拒不从命的信徒。这些丑闻曝光后,使该教受到巨大的社会压力。同时,许多信徒要求教主公布收支帐目,教内核心成员间也为钱财的使用问题发生纠纷。在内外交困之下,儒雷等人便决心欺骗或强迫信徒集体自杀。他们在教内制造一种大难降临的气氛,反复宣传前往天狼星的时刻已经到来。

  1994年10月5日,在瑞士、加拿大同时发生三起伴随着大火发生的集体死亡事件:一起发生在瑞士弗里堡雪利小镇附近的农场中,共有23人死亡,死者全部头朝外,脚朝内,排成环状;另一起发生在瑞士瓦莱州的格朗奇村,共有25人死亡,教主儒雷和迪蒙布洛也在其中;还有一起在加拿大魁北克的莫林-海茨小村子发生了同类情况,有5人死亡。死者中许多是有身份的人,包括魁北克省的黎塞留市市长及其夫人、该省财政部门的公务员、《魁北克日报》记者、大企业家、教师等。绝大部分尸体在发现时都呈太阳状圆形排列,都是经事先安排的自动引爆点火装置引燃焚烧过。事发后,有关部门人员在儒雷寄往澳大利亚的邮包内文字处理机中发现录有一段话:“会员们正在离开地球,躲避世界末日。”

  该派在教主儒雷死后并没有停止活动,而是改名“玫瑰与十字架联盟”,化整为零,以一种更为小型分散的活动方式进行。1996年,在法国又发生16名太阳圣殿教信徒集体自杀。1997年,加拿大再次发生了此类事件,共有5人死亡。

  太阳圣殿教恶性事件令人深思

  自从1994年至1997年,太阳圣殿教70多名信教徒先后在法国、瑞士、加拿大等地集体神秘死亡事件发生后,引起人们种种议论。新闻媒介报道,由于瑞士对宗教信仰有“严格”的保护政策,允许“自由结社和公民集会,允许公民保守宗教秘密”等,警方没有将集体死亡案定性为谋杀案,教会并未正式受到法律起诉,警方未能对“太阳圣殿教”的活动进行限制或取缔。法国一检察官抱怨,瑞士警方对邪教放纵,掩盖了以宗教信仰为借口进行图财害命的行动。有些国家宗教社会学专家认为,如果认为此教派被解散,一切问题都解决了,那将是非常错误的;如果认为教主死亡后,就可排除发生教徒集体死亡的事件,那将是非常错误的;如果对幸存的教徒不采取必要的措施,后果是不堪设想的。退出该教的一妇女认为,教徒们过着“双面人”的生活,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他们友善、热情、不计较个人利益,但他们业余时间和外界接触很少,过着孤僻的修行生活。梵蒂冈大学宗教社会学教授、秘密宗教社团问题专家认为,该教吸收的信徒都是些有知识、有教养、有一定社会和经济地位的人士,但他们却是缺乏社会激情的人,所以才会沉迷在邪教中寻找刺激。法国广大民众呼吁,制定相关法律,要求限制和禁止邪教在法国的传播与蔓延。法国立法人士认为,在一般情况下,很难将宗教、邪教与一些协会组织区别开来,不会制定一部反邪教法;打击邪教的唯一有效方式不是去查宗教异端,而是去看他们的行径是否与正常公民一样,帐目是否清楚。

  太阳圣殿教集体自杀事件表明新兴宗教恶性发展的案例,引起人们的警惕和思考。据有关资料统计,邪教组织在瑞士有100多个,平均每百万人中就有16.7人。太阳圣殿教就是其中之一。除了有必要对象太阳圣殿教这类邪教与传统宗教在传教方式、教义教规、信奉方式、教会组织及社会关系等方面加以比较分析之外,必须严格依法管理,制定相关的法律,并视问题性质与情节依法加此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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