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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界人士评“法轮功”:佛教对李洪志的“业力”说不

2001年3月2日 13:41

  黄夏年

  “法轮功”以歪理邪说迷惑善良的人们。在李洪志所建立的所谓“法轮大法”里,有相当一部分内容是歪曲利用了佛教的学说。李洪志本人宣称“我们(法轮大法)也是佛家的,应该说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传统的佛教是明确反对“法轮功”的,称此功为“附佛外道”。而且佛教界早在前几年就开始进行清理“法轮功”影响的活动,写了不少的文章和专著对其的歪理进行了深入批判。为了清除“法轮功”给人们思想造成的危害,维护传统宗教的利益,我们有必要对李洪志利用的佛教一些名词术语做一次全面的清理,以还佛教的真面目,同时也看看李洪志是怎样歪曲了佛家的理论。

  在修“法轮功”的人中,“消业”一词是用的非常普遍的。有的修“法轮功”的人,听信了李洪志的歪理邪说,生病不吃药,怕吃药以后影响“消业”,影响练功的“功效”,以致最后付出生命为沉重代价。这个“消业”的“业”,就是佛教的专用术语和理论之一。

  “业”这个词,不是中国人的发明,它是舶来品。善于从事思维活动的印度民族很早就使用了“业”这一基本概念,并为印度各个哲学、宗教所接受。佛教在印度创立以后,只是接受了这一概念,并且按照自己的理论作了解释。印度佛教使用梵语,“业”被写成karman。而在东南亚信仰佛教的巴利语系的佛教里,它被写成kamma。佛教传进中国后,中国的佛教徒对印度佛教的理论做了翻译和介绍,按照梵文的读音,古人把“业”音译成“羯磨”,同时也作了意译。

  佛教里有各种派别,每个派别对业的解释有一些差别。但从基本教义出发,“业”在佛教里主要是指造作的意思,如果比较具体地讲,就是指的由人身、心二部分所构成的行为所作、行动、作用、意志等活动。佛教认为,人的基本活动由“身”(身体的活动)、“口”(语言)、“意”(思想意志)三部分组成,因此这三部分活动就称为三业。在三业中,由身体和语言组成的活动属于物质的范畴,它能外在的表示给他人,叫做“表业”;由思想和意志组成的活动属于精神范畴,无法能示予他人,是无表业。但在三业中起主要决定作用的是意业。又从活动的属性来讲,业可以分为善与恶两种业,由善心引发的活动是善业,反之则是恶业。古人善于以形象来表达概念,故用白和黑两种颜色来分别表示善业与恶业,把善业称作白业,恶业称作黑业。因为佛教认为一切苦乐皆因业的力用所致,所以能生起苦乐两种结果的力用,被称为业力。

  李洪志杜撰了一个叫“德”的所谓在人体周围的一个场,说这个“德是一种白色的物质”,而与之“同时存在的一种黑色的物质,我们这里叫业力,在佛教中把它叫做恶业。”能获得“德”的人,是因为他吃了苦,做了好事,如果做了不好的事就得到的是黑色的物质,即“业力”。“德”能“直接同化宇宙真、善、忍特性”,修“法轮功”就是要将“黑色的物质转化成白色的物质”,所谓“转化”就是通过消业的形式,就像一个人腿疼,是因为业力在朝他的腿上攻,腿不疼了,是业力被消了,转化成了德。“人为什么有病呢?造成他有病和所有不幸的原因是业力,那个黑色物质业力场。”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是很小很小密集度很大的的那个小灵体,业力团一样的东西”和“一种象管道一样输送”,人之所以患长瘤、发炎、骨殖增生等各种疾病,都是因为“在另外的空间就是那地方卧着一个灵体,在一个很深的空间中有一个灵体。”由于这个灵体发出的业力场,致使人患上各种疾病。所以只要“把那个场打出去之后”,人的病就能消除了。这就是李洪志所谓的“消业”的理论学说。

  很明显,李洪志的“业力”邪说与佛教的“业”的理论相差甚远。佛教讲“业”,是从世界本体和社会伦理道德的观点来看待诸事诸物。其主旨是解释世界和人的行为产生及其结果。所以在使用“业”这一概念时,总是要与因果感应的学说联系在一起。认为世间一切现象与有情之生死流转,都是由众生之所作的业因而生起结果的。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有情众生以身、语、意日夜造作,因业力所感的作用,在现世或来世招感相应的结果,最终形成这个世界千差万的现象。正因为有了果报,才有众生的美丑、智愚和山川、草木等差,才有苦厌乐爱的感觉和千姿百态的世界万状。从社会伦理道德来看,佛教要求教徒多作善业,少做恶业,以此能得到好的果报,其愿望和目的是非常明确的,在于提高人的道德素养,为社会和佛教多做有益的事情。佛教明确指出身、口、意三种活动分别属于物质与精神二个范畴,虽然也有的教派主张以精神性的阿赖耶识作为业的活动的本源,但所有教派都提倡以善的精神来指导物质活动的原则,强调原因与结果互相感应,即有什么因,结什么果,强调用修行来消除被蒙蔽的业障,开发出自己的本有的一颗清净心,并作为人类朝向未来努力的根据。而李洪志所谓的“德”与“业力”的两种“黑白色物质”及其二者的转化在佛教的理论里是没有的,至于他用来解释所谓的人生病的病因——“业力场”决定论和治病的“消业”说更是荒谬,这不仅违反了科学常识,也更不为佛教同意。所以,李洪志宣称他的大法“也是佛家的”,不是“应该说是没有问题的”,而是非常有问题的,成大问题的。他不仅不懂佛教,而且严重的歪曲了佛教的理论,佛教界对他的理论进行清理与批判,与他划清界限,看来的确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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