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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尽早防范国际“生物盗窃”行为的侵害

2001年3月9日 08:21

  中新社香港三月七日电(记者游夏茵)“随着生物技术的迅速发展,跨国公司纷纷通过现行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生命资源进行排他抢占,形成一场新的‘圈地运动’,其结果将对发展中国家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在即,研究构建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已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这是香港特区全国政协委员刘乃强向本次政协会议紧急呼吁的中心观点。他在赴京参加会议前向本社记者披露该提案内容时,急切与激愤之情溢于言表。

  刘乃强提出,最近发现,美国一家专门从事转基因工程的跨国公司注册了中国原生大豆的一个品种。根据以往纪录,该公司曾有把墨西哥一种原生豆类基因注册,然后向该国农民收取专利费的前科。该公司亦曾发明没有繁殖能力的“绝育种子”,在近九十个国家申请了专利,因而遭到全球的反对。目前,该公司也在中国建立了分公司,积极展开产品推销等活动,更在中国栽种公司所拥有的转基因作物。例如至二000年,其转基因棉花在中国的栽种面积已达二百万亩。

  刘氏称,专利制度在八十年代开始容许企业拥有对生命的专利,造就了生命工业公司的崛起。“基因是未来的货币”,在生命工业的眼中,如果能够控制生命资源,就可以保证对种子、药物、食物等庞大市场的垄断。而专利权制度赋予发达国家企业占有发展中地区生物丰富资源的巨大权力。

  由基督徒援助组织委托作的一份报告估计,这种被称为“生物盗窃”(bio-piracy)的新生事物,正每年欺骗第三世界国家达四百五十亿美元。

  刘乃强指出,水稻、小麦及玉米是中国三大粮食作物,也是跨国企业进行“基因争夺战”和专利竞争的重要战场。跨国企业垄断粮食的趋势再发展下去,对中国将构成巨大的威胁。因此,需要慎重地评价现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中国的影响,而非被动地接纳;需要全面检讨中国与此有关的发明专利及其他相关法规,建立起一个最有利于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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