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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审议的法律修改草案占审议法律草案总数2/3

2001年3月10日 10:33

  中新社北京三月九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今天在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做的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说,去年常委会审议通过法律十四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和法律解释各一件;另有十二件法律草案,已提请常委会审议。其中审议的法律修改草案,占审议法律草案总数的近三分之二。

  李鹏说,由于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需要对民事、商事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有些法律,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以符合实际需要,并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衔接,其他方面的有些法律,也需要根据社会生活的变化,作必要的修改。

  李鹏说,为适应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常委会修改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海关法、专利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修改草案也已提请本次大会审议。为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常委会制定了种子法,修改了产品质量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渔业法。此外,常委会通过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引渡法、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修改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药品管理法,还修改了现役军官服役条例,并将其名称改为现役军官法。

  李鹏着重强调了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他说,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对于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李鹏还解释了为什么修改后的婚姻法还没有出台,他说,修改婚姻法是全民关注的一件大事。这部法律规定的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婚姻家庭关系方面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为了把这部法律修改好,常委会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并采用了联组会议的形式,进行深入审议。这个修正案草案已经在报上全文公布,正在广泛征求全国人民的意见。

  李鹏介绍,常委会把修改原有法律和制定新的法律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对法律草案一般实行三审制,在充分审议的基础上,再提请常委会表决

  李鹏说,一年来,常委会共批准了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十二件。包括关于中国加入《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议案,并对这一公约的有关条款作出了声明。这一事实再一次充分证明,中国十分重视保护人权。

  李鹏强调,中国是信守承诺的国家,凡是加入的国际公约和缔结的协定,中国都将履行承诺的义务,依法保证公约或协定的实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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