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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观察:人大代表“说三”“道四”论法制

2001年3月13日 08:16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二日电 题:人大代表“说三”“道四”论法制

  中新社记者 朱大强

  这几天,人大代表在审议中亦集中“说三”、“道四”论法制。

  “说三”:审议、讨论人大常委会和高法、高检“两院”的三个工作报告;

  “道四”:在肯定本届人大努力建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促进公正司法的同时,在四个主要方面提出建议。

  “说三”——代表们认为三个报告突出一个“实”字,切实可行,一年比一年好。报告面对新世纪、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思想解放,敢于正视问题,鼓舞人心。

  “道四”——代表们道出以下四方面建议:

  一是立法质量。代表们指出,现在关键是提高立法质量,要重视执法实践,使法律更加成熟;要扎实立法,进一步明确实施方法。同时建议制订西北大开发法、防治沙漠化法、反腐败法等法规。

  二是实体监督。监督问题最受人民关注,代表希望在本届任期内出台监督法。三个报告都强调加强监督,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正在从程序监督转向实体监督,对“一府两院”实施切实有效的监督。尤其对“两院”的监督是人大的重要职责。还要加强社会和新闻监督,这将有利于增加办案的透明度,有利于自省。

  代表们还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应该多吸收一些年富力强的干部,以增加朝气和活力。

  三是公正执法。代表们强调,行政干预、社会“公关”、队伍腐败等问题影响“两院”独立办案;要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法官、检察官的素质,改变“好的进不来,不称职的出不去”和违法乱纪、办“人情案”等司法腐败现象。

  有代表提出,要对检察院检察长和反贪局长实行易地交流制度。同时,一些代表还呼吁有关部门帮助“两院”解决缺乏办案经费、工作条件差等实际困难。

  而在执法中,代表们建议加强打击黑恶势力。他们强调,必须加大打击力度,形成“严打”的高压态势,而且一露头就打,不要让其形成气候。为弘扬正气,代表还建议制订见义勇为法。

  四是外资法律。代表们指出,修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是中国与WTO规则接轨的重大举措,体现了中、外企业一视同仁和公平竞争的原则。随着开放的扩大,这部法律应不断修改。同时建议在条件成熟时将本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合并,并与公司法相协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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