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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治警“高招”:刑讯逼供致人死亡 领导作检讨

2001年3月13日 12:45

  中新网郑州3月13日消息:郑州市公安局日前推出整治公安队伍的所谓自律“高招”:公安民警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将被清除出公安队伍,所在分局或县市局领导要作检讨等等。

  城市早报的有关报道全文如下:

  “刑讯逼供、滥用枪支、滥用强制措施”被群众称之为公安系统内的三大“恶疾”。昨日,为治三大“恶疾”,郑州警方公布铁律,一旦发现坚决清除出公安队伍。

  长期以来,在部分公安民警中存在着“不打破不了案”、“攻不下山头动拳头”、“带枪威风”、“掏枪壮胆”等办案恶疾。去年,郑州公安系统共发生刑讯逼供、滥用枪支案件4起4人,这些案件基本都发生在派出所等基层单位。诸如管城公安分局南曹派出所民警杨军刑讯逼供案、巡警四大队枪支失窃案等。

  为坚决杜绝这三大“恶疾”蔓延滋长,昨日,郑州市公安局公布两条铁律:

  一、凡年度内发生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等重大恶性案件的,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造成枪支丢失、被盗、被抢,将枪支外借、出租、出卖给他人的,当事民警除按照党纪国法严肃处理外,一律清除出公安队伍;

  二、凡年度内发生一起刑讯逼供致死人命的,分局、(县)市公安局、纪委书记要到市局汇报检讨,情节严重的,所在单位一把手要引咎辞职或由组织部门予以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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