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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呼吁尽快制订《网络安全法》

2001年3月14日 08:20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三日电(记者齐彬)信息化的迅速发展,人们更加依赖互联网络,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此间出席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代表呼吁,尽快制订《网络安全法》,以规范中国网络事业的发展。

  《网络安全法》的制订,是规范人们行为的需要。清华大学教授沈静珠代表指出,近年来,网络业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最近中美海底光缆连续两次发生阻断,影响了信息的畅通;“法轮功”邪教未经同意,把大量颠倒黑白、胡编乱造的垃圾信息发到信箱里;而“黑客”传播电脑病毒,恶意攻击站点,如何有效防治,更已成为世界性难题。立法工作具备一定的前瞻性,应通过立法防患于未然。

  浙江代表蔡奇认为,目前网上税收、保险、合同效力等都存在很多不规范现象,法制尚不健全,在网络安全方面的立法尤其滞后,严重制约了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九九四年,国务院曾制订《计算机安全保护条例》,但很原则,操作性不强;一九九七年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及去年通过的《互联网内容服务管理办法》,也偏重于一般性的行政管理、国家安全和治安处罚。

  网络业的迅猛发展也就是最近几年的事情。蔡奇认为,《刑法》有关规定也难以适应现实的需要。制订《网络安全法》,依法保障网络安全,乃至国家安全,促进二十一世纪网络经济的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

  据介绍,目前世界不少国家和地区都有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蔡奇认为,中国可以借鉴相应的立法经验,尽早制订符合中国实际的《网络安全法》。他认为,这部法律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惩处;网络加密解密的法律规范;个人资料隐私的保护以及网络安全监管体制等多方面规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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