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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我正教还我法轮”——圣辉法师专访

2001年4月2日 09:30

  吴云

  “李洪志根本不懂佛法,但却在很多方面盗用佛教专用语,最恶劣的就是盗用佛教用语中的‘法轮’一词,作为邪教‘法轮功’的名称,严重玷污了佛教,伤害了所有佛教徒的宗教感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手持佛珠的圣辉法师操着浓重的湖南口音开门见山地说道。

  圣辉法师是福建厦门南普陀寺方丈,同时还兼任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和中国反邪教协会副理事长。此次是以中国反邪教协会代表团成员的身份来瑞士进行访问的。访问期间,他多次从佛教的角度揭露“法轮功”对佛教教义和专用语的盗用、篡改和亵渎。圣辉法师说:“正邪不两立,显正必破邪。”他在结束访瑞前夕,接受了人民日报记者的专访,介绍了“法轮功”对佛教专用语“法轮”的剽窃和盗用情况。

  圣辉法师说,“法轮”本是佛教的专用词汇。佛教来自印度,“轮”本是古印度的一种农具,用于松土和除草,它同时也是一种兵器,每当印度出现新的统治者时,就用这种被称为“轮”的兵器去征服整个印度。这种被称为“轮”的兵器据说具有无坚不摧的力量。佛教借用“轮”来比喻佛法具有摧邪显正的作用。佛教经典将佛陀说法称为“转法轮”,将佛教的发展喻为“法轮常转”。从此,“法轮”逐渐成了佛法的代名词,法轮图案成为佛教的标志之一,并在1956年于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召开的第五届世界佛教徒联谊会上,被正式确定为佛教的教徽,它寄托着全世界佛教徒崇高的、深厚的宗教感情,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圣辉法师接着说,然而,在佛教徒心目中神圣不可侵犯的法轮却被李洪志歪曲成“宇宙的缩眼”,成了李洪志可以随意安装在学员腹部的一个不伦不类的东西。他胡说什么法轮“可以旋转,正转度己,反转度人”等等,简直荒谬绝伦,同佛教是南辕北辙。圣辉法师还解释说,李洪志之所以盗用佛教用语,以佛教徒心目中神圣和崇高的法轮来命名其邪教,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佛教在中国是第一大教,有悠久的历史,在老百姓中享有良好的声誉,目前佛教徒在国内有不少,李洪志就是企图借用佛教的普遍性,盗用佛教用语,以佛教用语为幌子,欺骗公众,美化其邪教,实际上是欺世盗名。

  最后,圣辉法师说,现在都讲“知识产权”,实际上邪教“法轮功”盗用佛教“法轮”一词,就是严重侵犯了佛教的“知识产权”。更为恶劣的是,“法轮功”对佛教用语的盗用还最为严重地玷污亵渎了佛教,最为严重地损害了历史上延续下来的佛教在一般民众心中的良好形象,最为严重地伤害了广大佛教徒的宗教感情。由于“法轮功”邪教为害之烈,现在世人竟谈“法轮”而色变,佛教平白无辜蒙羞,这是佛教亘古未有的大耻辱,佛法万劫难忍的大邪恶。以至历来以宽容、慈悲、忍让著称的佛教弟子,也不能不金刚怒目,愤怒高呼:护我正教,还我法轮。(转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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