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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教授预“判”张君:可死许多次

2001年4月14日 16:52

  中新重庆网4月14日消息:张君团伙经过这场“世纪审判”会被判什么罪?记者昨日就此咨询了重庆市刑法学术界权威——西南政法大学刑法教授赵长青。作为市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赵教授此前在校接受了重庆和湖南两地检察院和法院对这起世纪大案的专题咨询,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创中国刑案20年之最

  赵教授说,张君案可以说是20年来我国最大的治安类刑事案件。之所以说其最“大”,是因为该团伙杀死的人特别多,社会影响特别巨大恶劣,且使用了枪支团伙作案,带有黑社会性质,张君团伙的罪行用刑法用语说就叫“罪大恶极”!

  张君“可死许多次”

  赵教授认为,张君所犯罪行可让他被判许多回死刑。刑法第263条对抢劫罪有8种“严处”情况。张君是集团犯罪,内部有分工合作,社会危害极大;抢劫的是金融机构,且多次行抢;这些都够得上“从严”一档,足以让其“受死”了。第二,张君团伙有故意杀人事实,张君也已承认。第三,张君团伙杀人的凶器多是枪支。我国刑法规定买卖枪支的最高量刑标准也是死刑,张君团伙持有的大量枪支弹药也足以让他“享受”最高刑了。

  其他成员有生的希望

  赵教授称,张君团伙中其他成员都不一定会被判死刑。尽管其罪孽深重,只要在庭上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没有直接参与杀人、抢劫、买卖枪支等,就有可能保住性命。

  另外,张君的情妇并不一定会因为魔头的情妇就罪加一等。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情妇们的罪只针对其本人,不会牵扯是谁的情妇。法庭也只认定他们的窝藏、包庇以及杀人行为本身,她们在法律面前是公平的。(据《重庆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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