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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千年打拐第一案”8名主犯被判处死刑

2001年5月19日 07:39

  中新网贵阳5月18日消息:5月18日,震惊全国的“新千年打拐第一案”,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4名被告人进行当庭宣判,陈其富、尹祖成、戚登英等8名主犯一审以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

  法庭审理查明,陈其富、尹祖成等24名被告人自1997年至1999年在长达3年的时间里,伙同他人或者单独拐卖儿童,以买玩具为名拐卖儿童,拐卖儿童多达41名。这些被告人在贵州省和广东省潮阳市、普宁市、揭阳市等地之间形成了拐骗、贩卖、接送、中转、收买儿童的“一条龙”犯罪网络。

  在实施拐卖儿童犯罪活动中,陈其富拐卖儿童27名,尹祖成贩卖儿童19名,戚登英参与贩卖儿童9名,张昌湖贩卖儿童10名,王忠明、杨辉明、王思美、林惜卿均参与贩卖儿童4名。这8名被告人均系共同犯罪主犯,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罗荣鸿、陈宝梅、黄少忠等3人贩卖儿童3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万元。

  据新华社报道,陈其受、蔡芳等12名被告人因拐卖儿童罪一审分别被判处6年至10年有期徒刑,并处2000元至5000元罚金。陈其勇明知其兄陈其华有拐卖儿童犯罪行为,却帮助其逃匿,构成包庇罪,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陈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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