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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破天惊的构想:中共“一国两制”赢天下 2001年6月2日 08:30 中新社北京六月一日电题:石破天惊的构想举世无双的创举(上) ——中共“一国两制”赢天下 中新社记者杨伏山 翻开中国近代史,中华民族血雨腥风、饱受凌辱,直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香港、澳门犹如海外游子,期待着母亲的召唤;台湾宝岛,魂牵梦绕,何时重回祖国怀抱?这三件大事——实现中国统一大业的历史重任,落到了中共的肩上。从民族大义出发,中共第二代领导核心邓小平,集中了中共集体的智慧,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方针,中国统一大业历史进程得以向前大步迈进。 所谓“一国两制”,即在一个统一的中国国家里,实行两种制度,祖国大陆是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两种制度相互长期共存,五十年不变。这一令世人深感石破天惊的大胆构想,最早源自一九七八年底,邓小平有关解决祖国统一问题时的一次谈话:“中国有香港、台湾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何在呢?我看只有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众所周知,在一九七八年之前,中共对台方针主要是“武力解决”。当时有一个响亮的口号“我们一定要解放台湾”,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耳熟能详;随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中共形成共识,把工作重心由原有的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在台湾问题上,中共也开始酝酿、提出“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 一九七九年一月,邓小平出访美国,会见美国参众两院议员代表团时再度对外表示:“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而在此之前,为缓和台湾海峡气氛,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这一年元旦,代表中共和中国政府发表了《告台湾同胞书》,宣布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中共在台湾和祖国大陆实现和平统一上所持的这一基本立场,立即赢得了包括台湾同胞在内中国各族人民的普遍赞誉和热烈回应。 一九八一年九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代表中共党和政府对外发表谈话,进一步阐明中共为实现祖国统一对台采取的九条方针政策,其中包括了,“第三,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第四,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同外国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等,这既是对《告台湾同胞书》的具体化,也包含了“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基本内容。 一九八四年二月,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将其确定为一项实现国家统一的国策。一九八四年十月,邓小平正式从理论上把它概括为“一国两制”。(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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