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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个春秋 反腐不言休(下) 2001年6月5日 07:11 中新社北京六月四日电题:八十个春秋 反腐不言休(下) 中新社记者 顾时宏 正当中国市场取向的改革大举推进之时,其奉行的商品等价交换原则大量入侵党和国家政治生活,导致权力市场化的泛滥成灾。引发了九十年代以来中国的又一轮腐败高峰,这对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这一时期党政机关内存在的腐败现象主要表现为:一些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的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利用手中的权利中饱私囊。这种党政机关经商热,在一九八五年形成第一次高潮,全国出现三十二万家公司,绝大多数是皮包公司。一九八七年到一九八八年六月,又形成第二次全民经商热,一下子又猛增四十万家。 某些经济部门的干部“监守自盗”,挪用、占有国家资金的现象严重,某些人用公款办私人公司为自己谋利益,不择手段地化公为私,致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极少数领导干部收受股票、礼金、礼券,甚至卷入巨额国际诈骗交易;有的放纵走私贩私,严重干扰国家经济秩序,大案要案增加。 面对来势迅猛的腐败浪潮,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来抓。一九八九年七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一九九三年,中共作出了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的重大决策。 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中共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治理,成效较为显著。相继作出了机构改革,反走私斗争,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向国有大型企业派出稽查特派员等重大决策,有力地推动了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突破了一批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仅从十四大以来的一九九二年十月至一九九七年六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七十三万多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六十六万多人,其中开除党籍十二万一千多人。在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县(处)级官员两万多人,厅(局)级一千六百余人,省(部)级七十八。原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和北京市委副市长王宝森严重违纪违法案等。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一百六十亿元。 去年是中共反腐力度最大的一年,全国纪检机关查结的案件十三万多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十三万六千多人,省(部)级以上官员(不含军队)二十一人。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被判处死刑。 此外,中国还从改革体制、机制、制度入手,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全国所有县以上执收执罚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都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坐收坐支、资金管理混乱的状况有所好转。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环节,建立健全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监督制约机制。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扩大基层民主,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 江泽民同志指出,新时期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党心民心、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严重政治斗争。”“开展反腐败斗争,说到底是要在新形势下巩固和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使我们党更好地担负起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重任。”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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