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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终审法院判决在港出生內地儿童拥居港权 2001年07月21日 19:29 中新网香港7月21日综合消息:香港特区终审法院昨日就在香港出生﹑但父母均为内地人的庄丰源的居港权案作出裁决﹐三岁零十个月大的庄丰源被裁定拥有居港权。 据大公报报道,庄丰源的父母均是内地人﹐一九九七年前其父母持双程证来港探亲﹐其母并于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九日诞下庄丰源。其后他一直在港居住﹐并由其拥有永久居民身份的祖父照顾。其祖父以庄丰源在港出生为由﹐向法院争取庄丰源的居港权。高院及上诉庭均判庄丰源胜诉。入境处长不服﹐遂往终审法院上诉。 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判案时指出,庄丰源案涉及《基本法》二十四条中,指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前或后,在港出生的中国公民都是香港永久居民,条文很清晰。他看不到这判决,会引起大批内地人涌来香港。另外,港人透过合法途径在内地领养的三名小童:谭雅然、陈伟华及谢晓怡则无居港权。李国能称,《基本法》中,港人内地所生子女的字眼,是指亲生子女,不包括领养子女。 政务司司长曾荫权20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这个是终审法院的判决,我们一定会尊重这个判决。不过,我们现在会对判词作出研究,相信很快保安局局长会就此作交待。 据中通社报道,终审法院的这项判决引起此间极大反响。虽然,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表示,看不到该判决会引致大批内地人涌来香港。但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副所长刘兆佳认为,终审法院这一判决所造成的影响难以估计。他称,可能会引发内地孕妇的偷渡潮,两地政府需要加强边境堵截。 港区人大代表马力认为,终审法院的判决对香港将带来坏影响,鼓励一些人不守法,甚至冒险来港产子,而且对守法在内地等候当局批出单程证的人不公平。 马力指出,目前内地同香港的交往不断增加,香港的经济发展亦很大程度依靠旅游业,日后持双程证来港的人数相信持续上升,他担心因这一判决出现行政负担会好重,而且要配合判决的措施亦会混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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