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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血的教训应该让我们猛醒了

2001年07月27日 09:11

  李红,女,25岁,文化程度大学肄业,菏泽市牡丹区无业人员,1998年开始练习“法轮功”。

  本人自述及控诉:

  我叫李红,25岁,原山大九八级物理系学生,为了圆满梦,我曾绝食、撞墙,我们“法轮功”学员恰恰是破坏常人社会状态痴迷的人,我们的这些行为正是“法轮功”这种魔性的带动下破坏了常人社会的,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许多危害,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发生,这值得我们任何一个人思考啊!……

  “法轮功”的特征和一切邪教特征完全相同:教主崇拜、编造邪说、聚敛钱财、精神控制、秘密结社、危害社会,大家冷静地想一下,难道李洪志不是我们的教主?他让我们“真善忍”,4.25事件本是他一手策划,他却告诉我们当时他正在去澳州的路上,他是从报纸上听说的,是为不真。许多人在其歪理邪说的蛊惑下自杀、自焚,甚至残害他人,他却声明说这些人是自生心魔,与他无关,是为不善,李洪志利用法轮大法把我们带入一个怪圈,其“用心良苦”啊。血的教训应该让我们猛醒了,放下那颗唯私唯我圆满的心,用科学充实大脑,用公而忘私、先他后我严格要求自己,把那颗扭曲的心纠正过来,回到正常人的正道上来,修正我们偏离的方向,努力做个新世纪的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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