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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通知要求对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严加管理

2001年07月27日 10:22

  中新网北京7月27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加强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严禁承兑、贴现不具有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并称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进一步完善承兑授权制度和承兑授信业务管理,在出票环节严格把关,切实加强承兑业务审查,办理承兑业务时,必须审查承兑申请人与票据收款人是否具有真实的贸易关系,对不具有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或不能确认具有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不得办理承兑。各金融机构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办理贴现业务。所办理的每笔票据贴现,必须要求贴现申请人提交增值税发票、贸易合同复印件等足以证明该票据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书面材料,必要时,贴现银行要查验贴现申请人的增值税发票原件。

  为加大对违规票据当事人的处罚力度,《通知》同时提出将建立通报制度,实行退出交易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及时通报恶意贴现的企业名单和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承兑银行名单。对违规金融机构暂停或停办其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央行同时还通报了对交通银行沈阳分行假日支行、中国银行沈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阜新分行、华夏银行沈阳分行五爱支行四家金融机构,擅自放宽条件,对一些企业签发的无真实贸易背景的23.77亿元商业汇票给予承兑与贴现,致使其中5.1亿元贴现资金违规流入股市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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