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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运会海内外电视广播报道权将全面有偿转让

2001年08月01日 08:05

  中新社广州七月三十一日电(记者 陈建)中国第九届全国运动会电视、广播报道权的有偿转让即将展开。其中,港澳台及海外地区的电视报道权有偿转让,按九运会筹委会审定的方案实施。而这些地区的广播报道权有偿转让,则以电台为单位,以每台四万元港币价格计。

  第九届全国运动会筹委会今天宣布,有偿转让收入所得全部作为广东承办九运会经费的补充。

  筹委会《九运会电视报道权开发规则》对电视转播的规定较为详细,明确规定只有购买了九运会电视报道赛事转播权或现场采访权的电视机构,才能派记者到九运会比赛场馆采访,并且可以使用九运会电视转播主播台提供的信号,制作专题节目和集锦。

  目前,九运会筹委会已经授权九运会粤兴有限公司负责内地的九运会电视广播报道权的有偿转让工作,港澳台及海外地区筹委会已经委托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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