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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香:我由一个治病救人的白衣天使沦为邪教徒

2001年08月05日 10:43

  山东省兖州市 李维香,女,40岁,文化程度大专,兖州铁路医院菏泽火车站客场卫生场工人,1996年开始练习“法轮功”,曾担任兖州铁路医院菏泽火车站辅导员。

  本人自述及控诉:

  我是抱着祛病健身的愿望练的“法轮功”,从1996年9月份,我相信李洪志的歪理邪说,误入岐途,沦为一个受李洪志精神控制,崇拜李洪志的邪教徒。往日祥和幸福的家庭失去了安宁,活泼可爱的孩子完全变了一个人。孩子原本是一个开朗活泼、自尊自强的好孩子,曾因成绩突出全面发展为我争得了“优秀家长”的荣誉,绘画获得过国家级奖,可一年多的时间却变得自卑、冷漠、孤僻,除了拼命学习,终日默默不语,有一天他与我交谈时哭着说:“妈,我觉得班上的同学谁都比我强”。我没有安慰他,反而说“你有一个修大法的妈妈,将来会让你自豪,你会得到福报的,孩子说:“我不要福报,我要现实,我要幸福的家,我要原来的妈妈”。一年的时间,十五岁的孩子用坚强的毅力承受着外界的压力和心灵上的痛苦,远在农村的哥哥弟妹来看我,苦苦哀求,我毫无表情。我父母早逝,小弟弟自小跟着我,姐弟之间有母子般的情感,我出走后,他食不甘味,夜不成眠,整天跑到功友家哭着说:“见了我姐,让她给我打个电话,只说我很想原来的她。”我的行为给家人造成了痛苦,就这样,四年的时间,我由一个治病救人的白衣天使,沦为一个没有人性,抛弃亲情,贻误事业,危害国家的邪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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