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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色又一黑恶势力保护伞被送上审判台 2001年08月08日 06:23 中新社南宁八月七日电(黄朵成)因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受贿罪的广西百色地区公安局治安支队原支队长韦建勇今天被百色地区中级法院押上审判台。 据公诉机关指控,现年四十六岁的韦建勇在任百色地区公安局治安支队长期间,通过时任百色市公安局原治安大队长梁成新(已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的牵线搭桥,在其单位大门附近与在百色城开设“雄杰”赌场的老板——百色城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的主要成员之一马卫克(已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见面认识,马卫克即要求韦建勇关照其赌场,同时送给韦三千元人民币作“见面礼”,韦当即“客气笑纳”。 此后,“雄杰”赌场被百色“黑帮”的首要分子周寿南(在逃)兼并作为周在百色饭店开设赌场的“连锁店”,周寿南于一九九八年二月、十月、十二月通过宴请韦建勇吃饭等手段,先后三次送给韦共计一万五千元人民币。 一九九八年八月三十一日韦从广西公安厅治安总队给百色地区公安局治安支队的督办函中得知群众举报百色饭店桑拿馆里公开设赌并有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并知悉该赌场老板周寿南与百色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有关系,督办函还要求治安支队组织检查,若情况属实立即查处并报结果。 由于“拿了人家钱手软”,韦建勇便采取敷衍应付的态度,不但不组织警力核查,反而叫本支队的干警去通知百色市公安局负责人组织核查,过后既不向区公安厅汇报,也不再过问此事。致使周寿南、丁旭、陆忠灵、黄杰(丁旭等三人已被执行死刑)为首的百色城黑社会性质团伙在百色饭店开设的赌场和桑拿馆未受查处而继续进行赌博等犯罪活动,牟取巨额非法利益。 周寿南等人的犯罪活动被广西公安厅直接组织警力查处后,韦建勇“见势不妙”便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出赃款一万五千元人民币。 庭审中,韦建勇对自己收受钱财的行为供认不讳,但其和辩护人都辩称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罪。经过近五个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该案择日宣判。(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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