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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阳信县警民冲突事件有关责任人受处理

2001年08月21日 17:40

  中新网北京8月21日消息:有关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日前分别对造成多人死伤的“阳信事件”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

  据报道,去年12月8日,山东省阳信县河流镇发生一起违反民族政策,伤害回族群众感情的事件。12月12日,在少数人的串联、组织下,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数百名回族群众乘车前往阳信县,在阳信县境内与劝阻民警发生冲突。冲突中,有6名群众死亡,19人受伤,13名民警受伤。

  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指示全力抢救伤员,妥善处理善后,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严肃处理。公安部当日即派员赶赴现场调查。山东、河北省委、省政府立即组织救治伤员,处理善后,并依法对事件进行调查。死者已按回族习俗安葬,受伤人员全部得到有效治疗。

  报道说,这是一起意外事件,教训深刻。山东省已按有关程序,撤销阳信县委书记刘成文、县长王力、县公安局局长王天河的职务,并继续依法进行调查。河北省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孟村回族自治县主要领导通报批评,并继续对有关人员依法进行调查。

  有关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日前分别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

  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阳信县县委副书记吕耀珍、公安局局长王天河、公安局副局长吴保利,刑警队教导员王秀东,孟村县县长韩恩来、县委副书记张洪基,以及煽动组织非法游行示威的孟村县村民冯元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滨州市委副书记贾崇福、市公安局局长王兴发,阳信县委书记刘成文、县长王力,孟村县委书记赵国权等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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